关于组织开展2016-2017学年“分类分级”本科生导师选聘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9-20浏览:180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新葡萄8883官网AMG“分类分级”本科生导师制改革方案》(沪政院教〔2015〕271号)(见附件1)和《新葡萄8883官网AMG“分类分级”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沪政院教〔2015〕272号)(见附件2)文件精神,学校将从2016-2017学年起在全校本科生中正式全面启动实施“分类分级”本科生导师制,现将组织开展2016-2017学年各二级学院“分类分级”本科生导师选聘及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2017学年“分类分级”本科生导师选聘工作安排

请各二级学院在认真总结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本学院开展“分类分级”本科生导师制改革试运行经验与不足的基础上,按照附件1和附件2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本学院2016-2017学年“分类分级”本科生导师选聘工作。

(一)本科生导师类别、指导对象、聘期及额度

本科生导师类别

指导对象

(选聘说明)

导师聘期

选聘导师数量

(全校合计)

备注

一、学业导师(班导师)

2016级大一本科新生,每个2016级本科行政班必须选聘一名班导师

2016-2017学年

53名

须配备学业导师(班导师)的2016级大一本科行政班级名单详见附件3

二、科研创新和学术提升导师

2013级、2014级、2015级大二至大四本科生(含专升本),根据学生需求及本学院师资情况选聘

184名

各二级学院两类本科生导师选聘额度详见附件4。在总额度一定的前提下,两类本科生导师的额度可相互打通。

三、就业创业导师

说明:各二级学院可跨学院(部)聘任本科生导师,也可聘任双肩挑教师担任本科生导师。

(二)本科生导师选聘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阅读附件1和附件2这两份文件,对照文件要求做好两类本科生导师的选聘工作。另补充要求如下:

1.为保证本科生导师指导质量,同一教师不得兼任两组及以上学生的导师。

2.校内人员申请担任本科生导师的须确保2016-2017学年在岗,二级学院如聘任校外人员担任本科生导师须确保其有足够精力完成指导任务。

3.二级学院本科生导师选聘工作应遵循公开、公正和公平原则,选聘结果应在院内公示。

(三)本科生导师工作经费支持

学业导师(班导师)、科研创新和学术提升导师、就业创业导师这三类导师工作经费支持标准分别为:10000元/学年·位、5000元/学年·位、5000元/学年·位,按指导学期分两次拨发。

(四)本科生导师考核

本科生导师聘期结束后,由所在二级学院对其进行考核。考核结论为“不称职”的本科生导师不得再申请担任本科生导师。学校对各二级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总体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详见附件2。

(五)本科生导师选聘工作流程

1.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及本通知要求,制定本学院本科生导师选聘实施办法,根据教务处提供的本科生导师选聘额度(见附件3、附件4),组织本科生导师选聘工作。通过师生双向选择,确定本科生导师及相应接受指导的本科生名单(或行政班级)。

2.各二级学院汇总填写本学院2016-2017学年本科生导师选聘结果汇总表(见附件5)

    二、组织填报相应项目申报书

在上述本科生导师选聘工作完成的基础上,请各二级学院各填写一份项目申报书(表格详见附件6),项目名称统一为“××学院‘分类分级’本科生导师制改革(2016-2017学年)”,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各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

请各二级学院于2016928日(星期三)下班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本学院2016-2017学年本科生导师选聘结果汇总表(见附件5)纸质版一式两份,以及《新葡萄8883官网AMG2016年度规划经费项目申报表》(见附件6)(注意申报表内各栏公章及意见完整)纸质版一式三份交送到主教407A公室汪老师处,同时将两份表格的电子版发送到yanping@shupl.edu.cn。

特此通知。

联系人:老师、老师

联系电话:39225006;39225578

电子邮箱:yanping@shupl.edu.cn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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