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管理学院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细则(试行)

发布者:陈昌洁发布时间:2020-06-01浏览次数:10

政府管理学院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细则(试行)

为完善学院对教师课程教学工作的评价,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我院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工作,根据《新葡萄8883官网AMG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考评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课程教学质量考核内容

课程教学质量考核坚持“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和“以评促教、以评促改、重在提高”的原则。考核内容由课程教学基本文件的规范性及执行情况、课程评教情况、课程教学情况总结三部分构成。

(一)课程教学基本文件的规范性及执行情况评价

依据学校和学院相关管理规定和标准,由各专业教研室或教学团队对任课教师教学文件与档案(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材、考试命题、试卷、试卷分析等)的完备性、教学基本规范的执行进行检查。评分为百分制。

(二)课程教学评价

课程教学评价由学生评教、督导评教、同行及领导评教等三部分组成。评分为百分制。其中学生评价分占30%,督导评教分占40%,同行及领导评教分占30%

1.学生评教

由学生对所学课程及任课教师,从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教学态度、教学效果、师生交流等方面作出评价。评分为百分制,由学校教务处提供。

2.教学督导评价

由教学督导对教师在课程教学过程中的敬业精神、思想政治方向、教学态度和责任心、参与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开展教学研究、协助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业绩评价进行打分。评分为百分制,由学校教学质量督查与评估办公室提供。

3.同行及领导评教评价

学院每学期对每位任课教师听课1次以上,并做好听课记录。由本专业教研室或教学团队组织教师对任课教师的职业态度、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对课程目标和进程的把握、课程教学的熟练程度等业务水平和能力作出评价。评分为百分制,由本专业教研室或教学团队提供。

(三)课程教学情况总结

每学期结束时,由学院组织各教研室对教学基本文件的规范性及执行情况、课程评教、试卷分析、学生指导、教学改革、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进行集体评议,对课程教学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做好评议记录,并填写课程教学质量考评表。评分为百分制。

二、教学质量考核等级确定

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考核成绩为:教学质量考核成绩=课堂教学基本文件的规范性及执行情况评价分×20%+课程教学评价分×50%+课程教学情况总结评价分×30%(满分100分)。

教学质量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成绩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分及以上为良好、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定为优秀等级需满足12,以及34中的任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

1.课程教学的实际教学工作量达到学校规定工作量;

2.课程教学质量考核等级为优秀;

3.近三年内主持有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或近三年内发表有教学研究论文。

以上3项认定以学校发文(公示)为依据。另外,近三年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或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可不受第3款限制。凡在考核年度内,发生教学事故,或有违反师德规范行为的,不得定为良好及以上等级。

三、考核结果应用

1.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教师晋职、评奖的依据。

2.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是参加学院教学优秀奖评审的必要条件,教学优秀奖申报者的综合评价结果必须达到良好以上。

3.考核评价结果提供给学院人事部门,作为院内岗位津贴分配的依据之一。

4.常规考核评价成绩为不合格的教师,本人要写出书面分析、改进提高的期限及措施,所在教研室应督促其整改,整改结束后进行复评,仍不合格者,停课自修或调离教学岗位。

四、其他事宜

学院在汇总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分后,得出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得分,结合学校规定的教学质量考核优秀等级的必要条件划分等级,并将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其他未尽事宜按《新葡萄8883官网AMG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考评办法(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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