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司法局2018年度重点调研课题的通知

时间:2018-07-04浏览:1339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研究院(所、中心)及相关教师:

为更好适应司法行政改革,更好发挥理论研究在决策咨询和参谋助手方面的职能作用,推动上海司法行政工作更高质量创新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上海市司法局2018年度重点研究课题,欢迎社会各届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课题

1.司法行政服务城市精细化管理作用职能发挥研究

2.司法行政工作在法治上海建设中功能拓展研究

3.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社会治理格局中作用功能研究

4.法律服务行业“上海品牌”打造研究

5.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体系研究

6.新时代法治文化建设研究

7.司法行政+大数据架构建设研究——基于制度与技术的双重驱动

8.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政策框架研究

9.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内涵与外延研究

10.“一带一路”建设与上海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研究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面向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及其他相关单位。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研究能力,对申请课题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熟悉了解相关业务工作并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二)原则上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申报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课题组。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

四、经费资助

(一)为保障调研工作顺利开展,保证课题调研质量,市司法局将给予每个课题提供4.8万元资助经费。

(二)经费应当用于购买、查阅资料,开展实地调研,进行案例分析、数据统计、交流研讨等同课题撰写有关会议活动。课题委托合同签订时支付70%经费,课题成果经专家组评审同意结项后,再支付另外30%经费。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在课题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

(二)中标课题必须在2018年11月25日前完成。课题研究成果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上海市司法局和课题组所有。上海市司法局享有调研成果转化的权利。未经上海市司法局同意,课题组不得公开发表课题成果。

(三)课题形式可以是调查报告、调研文章、决策咨询建议等。要求观点鲜明正确,分析论证充实,数据材料翔实,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和决策咨询价值。课题字数一般不少于15000字。

六、申报办法

(一)因申报时间部分在暑假,请有申报意愿的老师及时与科研处取得联系,并按照本通知要求时间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人人提出申请时,须填写并提交《上海市司法局2018年度重大课题申请书》(详见附件)。

(三)申报人需于7月20日将课题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主题及文件命名格式为:上海市司法局招标课题+申请人)。

经科研处初审合格的项目方可打印提交纸质版,纸质版一式3份7月23日当日下午1-3点提交至科研处(注意尾页课题主持人意见签字)。由科研处集中报送至上海市司法局办公室,市司法局将组织对申报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最终申报人。

(四)课题中标后,由课题申报人与上海市司法局签订课题委托合同,确定课题成果表现形式、完成时间期限,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七、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邹家珉;     

办公室:求实楼203室;

联系电话:39225085、18016373632;  

邮箱:kyshupl@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度上海市司法局重大调研课题招标申请书.docx

科研处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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