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接市教委《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和2015年立项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7]19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根据《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沪教委高[2005]34号)的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17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申报工作和2015年立项课程的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7年市教委重点课程立项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须为我校开设的本科课程,且已被列入校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并作为学校申报市级精品课程的培育项目。符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级和市级精品课程原则上不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2.申报课程应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在课程的教学理念、教学内容与方法、教学团队和教材建设等方面有创新和探索。
3.申报课程要注重改变教学目的,创新教学方法。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注重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知识的能力。在教学方法上加强课堂(小组)讨论,教学课时中应安排一定比例的讨论课。
(二)评选和立项办法
1.根据《通知》要求,我校本次申报额度为8门,学校将组织评审(形式为材料评审),择优推荐,推荐申报的课程将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2.市教委将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公布立项课程名单。重点考评课程的教学理念、教学内容与方法、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和教学效果等方面。
3.立项课程建设周期为两年。
(三)材料提交
1.申报须提交如下材料:
《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附件2)一式四份;《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份。
2.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于4月6日(周四)上午9:00前将上述材料交至教务处研评科,电子版发至yanping@shupl.edu.cn。
3.由于此次申报时间较紧,立项评审均采取材料评审形式,不作答辩要求,请各二级学院务必按时提交材料,逾期视为放弃。
二、关于2015年市教委重点课程立项课程验收
(一)验收范围
1.列入2015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立项名单的课程以及前期尚未完成验收(申请延期)的课程建设项目。具体名单见下表:
序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负责人 | 所属学院 |
1 | 国际金融 | 鲍长生 | 经济管理学院 |
2 | 博弈论与策略思维 | 欧阳为民 | 计算机教学部 |
3 | 产业经济学 | 刘宪 | 经济管理学院 |
4 | 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理论与实践 | 范海鹰 | 刑事司法学院 |
5 | 英国文学 | 欧阳美和 | 国际交流学院 |
6 | 行政学原理 | 孔凡河 | 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 |
7 | 财税法 | 孙放 | 经济管理学院 |
8 | 物权法 | 翟新辉 | 法律学院 |
(二)验收要求和方式
1.验收以学校自评为主,学校将组织专家结项验收评审(因时间紧迫,仅材料评审),从课程的目标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教学效果、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验收。
2.验收结论为优秀、通过和不通过。验收材料与结果将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并报市教委备案。
(三)材料提交
1.验收材料:
《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验收报告书》(附件4)一式四份;《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5)一份。相关表格可从附件中下载。
2.请各相关二级学院务必于4月6日(周四)上午9:00前将上述材料交至教务处研评科,电子版发至yanping@shupl.edu.cn。
3.由于此次材料递交时间较紧,故请各相关二级学院务必及时通知课程负责人,按时提交验收材料,逾期未提交材料的验收结论视为不通过。
谢谢配合!
联系人:吴素霞 办公室:主教411A 电话:39225058
教务处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