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和2015年立项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3-29浏览:167

各二级学院(部):

接市教委《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和2015年立项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7]19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根据《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沪教委高[2005]34号)的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17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申报工作和2015年立项课程的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7年市教委重点课程立项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须为我校开设的本科课程,且已被列入校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并作为学校申报市级精品课程的培育项目。符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级和市级精品课程原则上不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2.申报课程应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在课程的教学理念、教学内容与方法、教学团队和教材建设等方面有创新和探索。

3.申报课程要注重改变教学目的,创新教学方法。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注重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知识的能力。在教学方法上加强课堂(小组)讨论,教学课时中应安排一定比例的讨论课。

(二)评选和立项办法

1.根据《通知》要求,我校本次申报额度为8,学校将组织评审(形式为材料评审),择优推荐,推荐申报的课程将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2.市教委将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公布立项课程名单。重点考评课程的教学理念、教学内容与方法、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和教学效果等方面。

3.立项课程建设周期为两年

(三)材料提交

1.申报须提交如下材料:

《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附件2)一式四份;《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份。

2.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于46日(周四)上午900将上述材料交至教务处研评科,电子版发至yanping@shupl.edu.cn。

3.由于此次申报时间较紧,立项评审均采取材料评审形式不作答辩要求,请各二级学院务必按时提交材料,逾期视为放弃

    二、关于2015年市教委重点课程立项课程验收

(一)验收范围

1.列入2015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立项名单的课程以及前期尚未完成验收(申请延期)的课程建设项目。具体名单见下表:

序号

课程名称

课程负责人

所属学院

1

国际金融

鲍长生

经济管理学院

2

博弈论与策略思维

欧阳为民

计算机教学部

3

产业经济学

刘宪

经济管理学院

4

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理论与实践

范海鹰

刑事司法学院

5

英国文学

欧阳美和

国际交流学院

6

行政学原理

孔凡河

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

7

财税法

孙放

经济管理学院

8

物权法

翟新辉

法律学院

(二)验收要求和方式

1.验收以学校自评为主,学校将组织专家结项验收评审(因时间紧迫,仅材料评审),从课程的目标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教学效果、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验收。

2.验收结论为优秀、通过和不通过。验收材料与结果将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并报市教委备案。

(三)材料提交

1.验收材料:

《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验收报告书》(附件4)一式四份;《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5)一份。相关表格可从附件中下载。

2.请各相关二级学院务必于46日(周四)上午900将上述材料交至教务处研评科,电子版发至yanping@shupl.edu.cn。

3.由于此次材料递交时间较紧,故请各相关二级学院务必及时通知课程负责人,按时提交验收材料,逾期未提交材料的验收结论视为不通过

谢谢配合!

联系人:吴素霞   办公室:主教411A  电话:39225058


教务处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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