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6-15浏览:171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做好2016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要节点安排

7月1日,二级学院(部门)将填好的汇总表(附件1)交至人事处师资科(求实楼302室),电子版发送至hr5096@163.com;

9月1日-10日教师个人网上申请(http://www.shehr.cn/,上海市教育人才网:在线办理-教师资格申请);

9月8日-16日现场确认并拍照;

10月-11月完成能力测试、体检;

12月下旬结束(详见附件2)。

二、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

审核《教师资格条例》要求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3)。

三、重点工作步骤

1.关于网上报名。申请人于9月1—10日自行上网填报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2.关于现场确认和拍照。申请人根据“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与受理流程”的公告要求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并按时到指定地点递交申请材料,现场拍照。

3.关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申请人关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时间、地点的相关信息,按时参加市级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4.关于体检工作。申请人根据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证上指定的时间下载体检表,并根据体检表上指定的时间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指定医院为新华医院和瑞金医院。体检报告将由医院统一递交至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无需本人领取。

    四、联系方式

人事处师资科:39225096

附件:

1.申请汇总表

2.2016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

3.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

4.高校申报学科目录

5.各类学历认证具体要求

6.2016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注意事项

                                                          人事处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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