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典型示范的激励引领作用,现在全校开展2016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
一、评选条件
(一)本科学生
评选条件详见学生手册《新葡萄8883官网AMG本科学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二)高职学生
评选条件详见学生手册《新葡萄8883官网AMG高职学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三)本年度西部志愿者将直接增补为新葡萄8883官网AMG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学院 | 市优名额 | 校优名额 |
法律学院 | 19 | 19 |
经济法学院 | 9 | 9 |
刑事司法学院 | 11 | 11 |
国际法学院 | 17 | 17 |
经济管理学院 | 19 | 19 |
社会管理学院 | 6 | 6 |
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 | 9 | 9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4 | 4 |
外国语学院 | 5 | 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1 |
高职学院 | 11 | 18 |
全校合计 | 111 | 118 |
三、组织领导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处)负责优秀毕业生评选事务。
(二)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周银娥(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成员:学生处、教务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团委主要负责人,教师代表(学院负责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辅导员代表各1名),学生代表3-5人。
(三)各学院在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领导下,负责本学院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成员包括辅导员、专业教师及学生代表。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本人向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市优秀毕业生或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可在学生处网站下载),并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进行初评,确定推荐名单,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三)各学院将推荐名单报学生处审查后,由学生处报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领导小组审批。并在全校公示7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后上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情况的报告;报告题目应写成《xxx学院关于2016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选依据、评选工作小组成员、评选程序、分配名额、学院公示时间及公示情况,评选结果等;同时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会议纪要。
(二)市优、校优登记表一式两份及附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表格上签字处必须手写。
(三)市优、校优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各一份(含电子版)。
(四)报送时间、地点;各学院于3月30日下午15:00前需将以上材料交学生处主教101B滕春燕。
注意事项:以上纸质版材料均需盖学院行政章。
联系人:滕春燕,联系电话:39225523。
特此通知。
附件:填表说明
学生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日
附件:填表说明
1.市、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皆应在一页,正反两面打印。主要事迹不得少于1000字,以第三人称书写,事迹材料不够书写,可另附A4纸。
2.登记表须一式两份,填写表格时应注意与所评荣誉相符,表格不可张冠李戴。
3.登记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水笔填写,也可以用电脑打印填写。
4.“生源地”是指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5.“学历”是指本科或高职。
6.“联系地址”是指学生常住地址,外地学生应填写外地家庭常住地址。
7.“学院意见”不可以打印,必须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填写。填写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水笔,切勿使用蓝色或圆珠笔填写。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8.其他未尽事宜,可向辅导员或学生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