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2014年上海地方高校内涵建设经常性经费(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类)项目建设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14年上海地方高校内涵建设经常性经费(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类)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列入2014年上海地方高校内涵建设经常性经费(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类)的所有建设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主要包括以下六大项目类型:
(一)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二)校外公开精品视频课程建设项目;
(三)微视频课程建设项目;
(四)实验实训课程建设项目;
(五)本科新专业建设项目;
(六)公共基础课教学改革项目。
二、结项验收要求和方式
(一)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结合的形式),从项目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建设效果、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验收。
(二)验收结论为优秀、通过、限期整改和不通过。
三、结项验收材料提交
(一)结项验收材料
1.《内涵建设项目结项验收表--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类》(附件3)一式五份;
2.各项目类型要求的结项验收材料(详见附件2);
(二)材料提交时间
1.“一、结项验收范围”中的第(二)、(三)、(四)类项目请务必于12月18日(周五)下午15:00前将相关材料交至主教409A,联系人:汪老师,电话:39225601,电子版发至yanping@shupl.edu.cn。
2.“一、结项验收范围”中的第(一)、(五)、(六)类项目请务必于12月23日(周三)下午15:00前将相关材料交至主教207A,联系人:张老师,电话:39225053,电子版发至zgb@shupl.edu.cn。
请各相关二级学院务必及时通知各相关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结项验收材料,并请(一)、(五)、(六)类项目的负责人做好答辩准备(答辩时间初定于2016年1月5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逾期未提交材料和不参加答辩的项目,视为不通过。
谢谢配合!
教学质量督查与评估办公室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