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前段时间我校开展浙江大学兼职导师工作时个别教师漏报,经我校研究生处与浙江大学沟通、协商,浙江大学同意进行补报。请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老师抓紧时间补报。
补报要求:申请人填写《浙江大学博士生招生资格特别审批申请表(兼职教授)》(见附件),并于本周五下午2:00之前将《浙江大学博士生招生资格特别审批申请表(兼职教授)》(一式两份)交研究生处(法学楼B1-303),电子版发至sxwu@ecust.edu.cn。
附件:浙江大学博士生招生资格特别审批申请表(兼职教授)
研究生处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