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缴费金额变更通知

发布者:曹彩霞发布时间:2019-12-02浏览次数:528

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2020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规[2019] 9号),2020年大学生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从2019年的130/人调整为2020年的155/人。

之前已参照2019年标准缴费130元的学生,需补缴款25/人。

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务必在本周内(128日,周日之前)将至少25元存入农行卡内,计财处将于下周一(129日)进行统一扣款。

特别提示:本次农行卡扣款,计财处只安排一次(129),若扣款失败,各学院需自行向学生收缴,并与1216日前交至卫生保健科。

由于大学生居民医保涉及学生切身利益,望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

特此通知。

 

                                           学校后勤保障处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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