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化学院党总支党建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者:曹彩霞发布时间:2019-09-16浏览次数:825

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学院党建经费使用,支持教工党支部开展活动,现制定语言文化学院党建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经语言文化学院党总支委员会审议通过执行。具体如下:

一、学院党建经费来源由学校每年统一下拨。学校党委每年3月份根据上一年度交纳党费情况开展党费下拨工作,同时为了给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经费保障,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每年从学校行政经费中划拨党员活动经费和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平均为1万元/年。

二、学院按工作计划,以人均100元标准下拨到各教工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其余经费用于开展全体党员主题教育活动、创建党建工作特色项目、党员奖励和党员帮困。

三、学院党总支组织的集体主题教育活动主要包括党课、专题报告会、学习研讨、参观学习等。党建工作特色项目主要包括教学观摩活动、外语学习工作室、就业创业指导站、党员先锋讲坛、创建巾帼文明岗、外语文化节等。党员奖励主要是奖励在学院改革和发展中做出显著贡献,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的先进个人。党员帮困主要是帮助生活上有实际困难的教职工党员。具体开支由总支委员会讨论决定。

四、学生党支部活动经费由学校另行下拨,由学生党支部书记负责制订活动计划和经费管理。

五、学院党建的其他费用由学院行政经费给予支持。

六、各项党建经费使用须符合学校财务规定。同时,要符合学校组织部规定,即用于参观、餐饮方面的返还党费和党员活动经费不得超过下拨经费的30%,专项经费原则上不得用于参观、餐饮。

七、年度党费使用情况由党总支委员会负责向全体党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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