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2号)、《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学位〔2017〕19号)以及《上海市2017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指南》(沪学位〔2017〕5号)、《上海市2017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实施方案》(沪学位〔2017〕6号)的精神和要求,我校现决定开展硕士学位授权点增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列原则
(一)本次增列面向各硕士学位点,新增学位点原则上应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社会需求较大、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学位授权点。
(二)根据上海市学位办文件精神,优先新增国家区域发展重点领域、本区域空白领域或亟需领域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优先支持围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和科创中心建设以及上海“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推进一流大学和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鼓励提高文史哲类、经管类、法学类、艺术类等学科的层次和水平。
(三)申请新增的各一级学科及现有一级学科授权点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不能重复,申请新增的各专业学位类别级现有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的骨干教师不能重复。
(四)不接受军事学、公安类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
(五)鼓励新增以及调控新增的学术学位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表详见附件。不在鼓励和调控新增目录内的学科也可申报。
二、审核程序与办法
(一)单位申请
各学位点要以提高质量、服务需求为导向,结合本学位点的教学学定位、特色及发展规划,提出增列硕士学位授权点或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的申请并填写以下相关材料:
1.《申报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或《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
2.《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申请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如获得授权,以上材料将作为参加学位点评估的重要材料,请各学位点务必重视。
(二)专家评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的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和市学位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要求,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位点申请增列的学位授权点进行评审。
(三)校学位委员会审议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上报我校增列的硕士学位点学科。
三、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学科须在2017年6月20日11:30前,一式6份交至研究生处,答辩PPT发至heyesfj@163.com或yanjiusheng@shupl.edu.cn。
四、评审答辩安排
硕士点增列答辩会时间及地点待定。
联系人:何也
联系电话:39227143、18018562123
邮箱:heyesfj@163.com
部门邮箱:yanjiusheng@shupl.edu.cn
新葡萄8883官网AMG研究生处
2017年6月5日
附件1:《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2:《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
附件3:《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附件4:20170313学位〔2017〕9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
附件5:20170317学位〔2017〕12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
附件6:《鼓励新增的学术学位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
附件7:《调控新增的学术学位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