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结束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7-05浏览次数:107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以及2014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2014年4月11日——14日,我校开展了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并顺利完成了录取工作。

对于今年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我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后保中心、外国语学院大力支持,研究生部精心准备,全力营造了健康、公平、有序的复试录取环境。各专业导师组严把复试综合评判标准与尺度,综合考虑择优录取上线考生。经过专业笔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以及专业导师组面试等严格的复试程序,至14日下午,我校录取法理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等三个专业硕士研究生共计100名。

据统计,来我校参加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学生总人数为118名,其中一志愿考生65名,调剂考生53名。考生质量较高,其中不乏北京大学、天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浙江大学、郑州大学等“985”、“211”院校的考生。总体上看,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现了预期目的,达到了预期效果。下一步,研究生部将按照教育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的要求开展各项后续工作,力争圆满完成2014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冯晓岗撰稿)

 

 

研究生部

20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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