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组织架构及职责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担任。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包括确定复试比例、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复试小组以及复试工作人员名单等。
主要职责: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管理、信息发布以及应急处置等。
(二)复试小组
本学院按照学科和专业方向成立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组长原则上应由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不少于5人,包括一名外语口语较好的教师,另配秘书1名。
主要职责:负责本学科的专业或方向的复试考核具体工作的实施。
二、复试分数线
刑法学复试分数线总分355分,单科(满分=100)47分,单科(满分>100)71分。
三、复试方式、内容、时间
(一)复试方式:本学院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考生根据提前准备的复试题目进行抽签回答。
(二)复试内容应根据学科要求确定,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及创新意识。
复试内容有以下主要参考指标: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2.基础知识、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等;
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4.外语能力(听力、口语),在复试(面试)环节考察;
5.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三)复试时间:2024年3月23日
四、复试资格审查及复试相关流程
(一)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考生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可下载)
2.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非应届生)
4.学生证原件(应届生)
5.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6.2寸照片一张
7.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生、本科结业生)提供招生目录中所注明的材料。
(二)复试相关流程
1、准备材料:考生需要准备并提交相关的材料,如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大学成绩单等。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质、综合能力以及英语听说能力。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专业知识提问、英语口语等环节。
四、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一)考生的录取以总成绩作为排名依据,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计算后相加,得出考试总成绩。
(二)同等学历考生、复试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五、录取工作安排
在学院招生计划内,拟录取顺序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进行排序,并以此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拟录取名单。
六、咨询渠道
咨询电话:张老师 39227174
刑事司法学院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