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15-04)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1-17浏览次数:1614

4月7日中午,刑事司法学院在B3-301会议室召开了学院党政联席会暨警务化管理工作专题会议,院长姚建龙教授、党总支书记贾洛川教授、学工负责人徐海琨以及谢玮洁、体改班干警学员负责人等参加会议。会议由学工负责人徐海琨主持。本次会议主要讨论了学院警务化管理领导框架、《警务化管理实施细则》、《刑事司法学院晨训管理规定》、2014级体改班报到事宜以及部分干警学员违纪处理等议题,并形成以下主要决议:

一、调整了刑事司法学院警务化管理领导小组构成和机构运行框架

刑事司法学院警务化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姚建龙  贾洛川

成  员:刘瑞瑞  徐海琨 王存文 陈  浩 谢晨杰 周  颖 楼子涧

该领导小组采用席位制,组成人员为院长、书记、副院长、学工分管负责人、警训教研室主任、警训教研室教师、带班辅导员、教学秘书和干警学员中队长。刑事司法学院警务化管理领导小组下设警务化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学员管理工作,警务化办公室成员组成为:

主  任:徐海琨

副主任:谢晨杰、楼子涧

成  员:各区队长、各中心负责人

办公室直接管理各区队,并下设纪检组、宣传组、科研组、综合组、蓝盾志愿者中心等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刑事司法学院警务化管理领导小组实行月会制度,并根据需要开展专题会议;警务化管理办公室实行周会制度,并根据需要开展专题会议。每次会议应当形成会议纪要,连同工作周志报送各省自治区司法厅人事部门、分管校领导、党办校办负责人、校宣传部负责人、校学工办负责人及学院领导。

二、会议修订了《刑事司法学院试点班学员警务化管理实施细则》,要求针对政法体制改革试点班学员强化内务管理,加强纪检工作,进一步明确了部分奖惩管理规定,同时要求加强同江苏、浙江、广西、四川司法厅人事警务处的联系,定期报送工作简报,定期通报学员各类奖惩事项。

三、会议讨论并制定了《2015年度刑事司法学院晨训管理规定》,要求强化晨训工作,学院设立晨训工作负责小组,采取席位制,组长由学院学工负责人和警训教研室主任共同担任,成员由警训教研室教师、带班辅导员、政法干警学员中队长、晨训总教官共同组成,全面负责协调刑事司法学院晨训工作的开展。晨训工作内容主要为队列训练、身体力量训练、身体耐力训练,具体每天晨训内容安排由晨训工作负责小组落实。强化评优考核的各项举措,将晨训表现同学生各项评优和军训成绩挂钩。会议要求,4月8日早上6点30分起全面启动2015年度春季晨训工作。

四、会议讨论了2014级中央政法委政法体制改革试点班干警学员报到的各项工作。要求根据学校协调会的会议精神和党委副书记霍光同志的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各项工作。会议讨论决定安排一周时间对2014级中央政法委政法体制改革试点班干警学员进行入学教育,内容包括内务管理学习、入学军训、管理规章制度学习及专题讲座等。会议要求警务化管理办公室明确制定教育方案,强化对新一届体改班的管理。

五、会议讨论了政法干警试点班学员违纪处理的情况。

六、会议还布置了本年度献血工作事宜。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