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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海代表团优秀组织奖

发布时间:2025-01-10浏览:10


19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海代表团总结会在上海体育大学杨浦校区举行。上海市民族宗教局局长陈昶,上海市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彬出席并讲话。各区民宗办,代表团办公室工作人员,各运动队领队、教练、编导等60余人参加会议。

在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上海代表团获得优异成绩。我校法律学院22022班李超、刑事司法学院23092班拜尔娜·穆合塔尔荣获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板鞋竞速项目道德风尚奖。大会为表彰学校在此次运动会上作出的积极贡献,授予学校优秀组织奖。

此次是我校首次参与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在承接参赛任务以来,组织选拔了12名学生运动员,在市民族宗教局和市体育局的指导下,在青浦区民宗办的支持下,精心制定训练计划,将备战和参加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作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抓手,作为学校彰显育人特色,深化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在备战参赛过程中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和文化观,让师生参与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成为受益一生的“大思政课”。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师生代表上海参加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工作。在备战过程中,法律学院、经济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政府管理学院、语言文化学院积极配合,协同做好动员推进工作,确保学生全身心投入参赛,在赛场上展现了上政人团结奋进、追求卓越的良好精神风貌。

 

源|学(研)工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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