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市教委工作部署,现将我校2023年度评审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面向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及华侨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详见学校《学生手册》内相关制度
三、奖学金类别、我校名额
台湾学生奖学金(本科生):
二等奖1名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本科生):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1名
四、评选程序及申报材料
1.学生申请
即日起,学生登录学工系统选择符合条件的奖项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辅导员处。
网址http://student.shupl.edu.cn/
2.学院初评
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参考老生上一学年的综测成绩,大一新生可提供高考成绩证明,并结合开学以来的实际表现进行初评。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工部。
3.材料报送
11月30日13:00前,学院在学工系统内审核上报推荐学生,并从系统中打印学生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流转签字盖章(行政公章)后,送至学工部学生资助奖励中心。
特别提醒: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在学工系统个人页面内须显示生源地区。
联系人:傅瑾 联系地址:成德楼A302
特此通知。
学工部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