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5-2016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8浏览:685

各学院:

为保证贫困学生新学年学习、生活的正常进行,经与银行协商,现决定启动2015-2016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合同签订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核对续贷学生名单

请各学院认真核对续贷学生名单,如有遗漏、学生信息错误等问题请标注,于2015年9月16日前将核对好的名单盖章后送交于学生处。

二、续贷合同签订

(一)办理时间:2015年9月22日下午13:00

(二)办理地点:主教201B教室

续贷学生需要携带身份证、本人农行卡正反面复印件各一张、黑色水笔一支。

请通知续贷学生做好续贷合同签订准备,贷款学生务必准时参加,逾期不再办理。

附:2015-2016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名单

 

联系人:滕春艳   联系电话:39225523   地点:主教101B

特此通知。

 

                                     

 学生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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