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3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计划的通知》(沪教委学[2013]49号)文件的相关精神和要求,现将我校2012—2013学年以上四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
国家助学金为被认定为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评选人数
国家奖学金16人(其中本科15人),上海市奖学金20人,国家励志奖学金331人,国家助学金1293人。
三、奖学金金额
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每人8000元人民币。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人民币。
助学金人均300元/月,每年发放10个月,分三档:250元/人/月,300元/人/月,350元/人/月。
四、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详见:新葡萄8883官网AMG学生手册《新葡萄8883官网AMG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新葡萄8883官网AMG上海市奖学金实施办法》、《新葡萄8883官网AMG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新葡萄8883官网AMG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
五、名额分配
见附件。
六、评选程序
1.9月28日—30日各学院组织入选学生网上申报。
2.10月8日—9日辅导员、总支副书记审核,系统上报,同时打印纸质版。
3.10月10日上报学工办、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4.10月14日—18日公示。
5.10月20日报上海市教委学生处。
七、材料报送要求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
1.入选学生登录上海市高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http://loan.scsa.org.cn),在线提交申请。
2.学院在线审批,辅导员对班级入选学生全部审核后上报,院学工负责人进行审核,对本院全部申报的学生审核完再上报。
3.学院审核结束后在系统中打印申请表,申请人手写签名、学院分管负责人手写签名、日期手写并注意时间顺序不要颠倒。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5.各学院于10月10日下午15:00前将学生纸质版申请审批表、获奖证书复印件交学工办主教101B滕春燕。
(二)国家助学金
1.学生填写《新葡萄8883官网AMG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交辅导员。申请表在学工办网页表格下载栏自行下载。
2.学院审核,根据学生的困难程度划分档次,必须划分在指定的三档中,不得另行分档。
3.学院制作汇总表。
4.各学院于9月25日(周三)下午15:00前将学生申请表、国家助学金汇总表交学工办主教101B滕春燕,汇总表电子版发至szxsswzx2012@126.com。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