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葡萄8883官网AMG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 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17浏览:2149

 

各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3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计划的通知》(沪教委学[2013]49号)文件的相关精神和要求,现将我校2012—2013学年以上四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

国家助学金为被认定为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评选人数

国家奖学金16人(其中本科15人),上海市奖学金20人,国家励志奖学金331人,国家助学金1293人。

三、奖学金金额

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每人8000元人民币。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人民币。

助学金人均300元/月,每年发放10个月,分三档:250元/人/月,300元/人/月,350元/人/月。

四、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详见:新葡萄8883官网AMG学生手册《新葡萄8883官网AMG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新葡萄8883官网AMG上海市奖学金实施办法》、《新葡萄8883官网AMG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新葡萄8883官网AMG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

五、名额分配

见附件。

六、评选程序

1.9月28日—30日各学院组织入选学生网上申报。

2.10月8日—9日辅导员、总支副书记审核,系统上报,同时打印纸质版。

3.10月10日上报学工办、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4.10月14日—18日公示。

5.10月20日报上海市教委学生处。

七、材料报送要求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

 1.入选学生登录上海市高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http://loan.scsa.org.cn),在线提交申请。

2.学院在线审批,辅导员对班级入选学生全部审核后上报,院学工负责人进行审核,对本院全部申报的学生审核完再上报。

3.学院审核结束后在系统中打印申请表,申请人手写签名、学院分管负责人手写签名、日期手写并注意时间顺序不要颠倒。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5.各学院于10月10日下午15:00前将学生纸质版申请审批表、获奖证书复印件交学工办主教101B滕春燕。

(二)国家助学金

1.学生填写《新葡萄8883官网AMG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交辅导员。申请表在学工办网页表格下载栏自行下载。

2.学院审核,根据学生的困难程度划分档次,必须划分在指定的三档中,不得另行分档。

3.学院制作汇总表。

4.各学院于9月25日(周三)下午15:00前将学生申请表、国家助学金汇总表交学工办主教101B滕春燕,汇总表电子版发至szxsswzx2012@126.com。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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