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法治三十人论坛(2023年夏季)成功举办

发布者:上海司法研究所发布时间:2023-07-15浏览次数:11


2023年7月8日,“数字法治三十人论坛(2023年夏季)”在新葡萄8883官网AMG中国-上合基地成功举办。此次论坛聚焦“人工智能的法律问题”,来自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山东大学、厦门大学、南京大学、同济大学、浙江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南昌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等30余位专家学者参与发言和研讨。

新葡萄8883官网AMG副校长、上海司法研究所所长郑少华教授在开幕式上致辞,指出数字技术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多方面革新,数字化发展使我国面临多方面的法治理论问题与现实挑战,需要学界不断地深入探讨和研究。数字法治三十人论坛是新葡萄8883官网AMG有组织科研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各位学界同仁的积极支持与参与表示感谢,同时希望借此平台为更多学者提供交流机会,共同构建数字法治学术交流长效机制。新葡萄8883官网AMG立足政法服务实践理念,注重创新思维的培养,热忱希望各位学者对数字法治的学理及应用问题展开深入交流,助推数字法治建设。

论坛研讨会分为主旨演讲和专题研讨。由上海司法研究所常务副所长丁茂中教授主持第一单元的主旨演讲。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季卫东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马长山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龙卫球教授分别作主旨发言。

季卫东教授围绕“数字覆盖下的社会变迁与法律”展开,从数字覆盖的分析框架、元宇宙的秩序重构、生成式AI与大模型治理三个方面进行阐述。从数字化形成的利维坦、独角兽、虚拟人的三角关系,以及作为基本坐标的“风险社会”与“数字国家”的二项对立图式的分析框架谈起,分析了元宇宙视域下的经济、社会以及制度的转型,阐明了元宇宙引发的六种革命性变化和元宇宙秩序原理的十二个基本命题,比较了亚洲主要地区元宇宙的政策特征。从道德原则和法律规范、价值对齐和国际合作等角度探讨了生成式AI与大模型治理路径。

马长山教授以“人工智能的法治伦理”为题,从人工智能伦理的法治向度、人工智能的法治伦理通则、人工智能的法治伦理场景、人工智能的法治伦理构建四个方面进行阐述。从人工智能伦理的革命性重建、人工智能伦理的核心议题和人工智能伦理的法治通约三个角度分析了人工智能伦理的法治向度,指出人工智能的法治伦理通则包括以人为本、技术向善、合理合规、公开透明、数字人权、公平公正、安全与负责、人类监督这八大方面,分析了智慧生活场景、智慧治理场景、智慧家庭场景以及数字战争场景的伦理要求,并就人工智能法治伦理的构建提出建议。

龙卫球教授聚焦“人工智能发展与个人信息保护”,从人工智能的发展背景、人工智能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挑战、人工智能立法的路径和难点等三个方面阐述了人工智能发展和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与问题。对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国际组织的人工智能发展战略和立法文件进行了深度解读,分析了大规模抓取数据、网络攻击、编造虚假信息等情况会对个人信息保护构成挑战。我国应对现有规范进行及时调整,人工智能立法应重视其作为新风险治理进行设计,希望人工智能立法的出台可以规范人工智能的健康发展并最终造福于社会。

第二单元主题为“人工智能的宪法与行政法问题”,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郑戈教授主持。

南昌大学法学院程迈教授围绕“数字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宪法实现机制”展开,认为应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建构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程序民主与效能民主的统一中实现人民主体地位,并分析了数字时代到来改变了人类的经济生产方式、沟通交往方式、社会心理预期,扰动了民主政治。他分析了数字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宪法机制面对的机遇与挑战,提出数字时代应通过上下合力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从组织法律维度和公民权利维度实现宪法机制,并把握数字时代宪法的可变与不可变之处。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郑玉双副教授聚焦“智能社会中的尊严重塑”,分析了智能科技对法律的价值挑战,阐释了尊严的价值内核,并从人作为行动者的规范行动能力的保障、人与数字社会的良性互构、数字人格的完整保护机制分析了基于数字人格的尊严。他从将尊严作为伦理判断的基础测准、数字人格向数字权利转化的论证模式、化解而非消除价值冲突、构建新的数字责任机制四个方面探讨了智能社会中数字人格保障的新图景。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王军副教授以“政府收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控制”为题,分析了《推进治理数字化转型实现高效能治理行动方案》等文件,提出在监控型社会中《个人信息保护法》尚不足以对个人信息提供足够保护的问题。他分析了政府超级信息收集、普遍信息使用的现状,从法律定位、过程控制和依法赋能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认为应从内部控权机制全流程和外部控权机制三合一角度实现信息流通的全过程合法。

新葡萄8883官网AMG法律学院李晶助理教授以“人工智能虚拟人的法律性质及其规制”为题,认为人工智能如何为人类所用以及是否赋予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地位成为人工智能未来发展不可回避的两大主题。人工智能虚拟偶像应运而生,法律关系主体说与客体说均可在特定情形下解释人工智能虚拟偶像的法律性质。她对“技术工具说”和“法律宣告说”进行了分析,认为人工智能虚拟偶像法律性质的确定,有利于厘清设计者、经营者、客户、偶像等主体与虚拟偶像之间的法律关系。

《法学》王海军编辑对主题发言作与谈,结合每个老师的演讲主题进行了点评,认为数字经济时代是社会发展形态之一,对于法学工作者来说,要以变化发展的眼光看待这个时代的问题,用这个时代的话语体系或规则体系去分析和解决问题。但是,数字经济时代也有很多不变的规则,数字技术仍应该以为人服务为核心,以促进人类更好的发展为目的。

第三单元主题为“人工智能的民商法与经济法问题”,由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田思路教授主持。

新葡萄8883官网AMG佘山学者特聘岗教授徐伟围绕“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侵权归责原则”展开,从侵权情形、过错责任、过错推定、无过错四个角度讨论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在生成阶段的侵权责任认定问题,若采取过错责任的认定基于注意义务的存在无需论证正当性;若采取过错推定责任存在正当性的举证难题,需要进行细致区分;若采取无过错责任需从社会安全角度进行考虑,同时兼顾产业发展。

南京大学法学院冯洁语副教授聚焦“人工智能时代的义务违反”,从典型案例Uber案引入人工智能致害事故的特点,认为人工智能法的核心特点在于不可控性与不透明性;分析了自动驾驶责任中的生产者义务,包括生产者在买卖合同中的义务与后果、在生产过程中的谨慎义务及产品跟踪观察义务;并从主体和实定法两个角度讨论了责任分担的多种可能性。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唐林垚以“通用人工智能的时代远虑”为题,认为从ChatGPT为典型的通用人工智能系统将在赛博格层面成就机器“身体/意向”的双层具身构造,厘清了ChatGPT的治理核心具身伦理的规制意涵,指出真正的风险在于非碳基生命的“具身存在”,对此应从把控通用人工智能的研发节奏、探索共治融合的人机共生关系、构建虚拟空间适用的硅基伦理等方面为未来风险作法治准备。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博士生朱溯蓉以“论风险预防原则在自动驾驶汽车风险上的适用”为题,聚焦自动驾驶汽车的风险与传统规制路径的不足,认为风险预防原则的兴起为该问题的解决提供了理论支撑,并进一步对引入风险预防原则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论证,探索了一条以风险预防为基本原则、防止过度干预、有限度的举证责任倒置为具体原则的实践路径。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资深编辑倪建文对本单元作与谈,对每篇文章进行了细致的点评,认为徐伟教授的发言从服务提供者的新颖角度进行了分析,系统性亮点突出;冯洁语副教授的发言更多从实务案例角度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唐林垚助理研究员的发言是从法哲学角度进行论述,对“通用”概念作出解读;博士生朱溯蓉对热点问题进行了探讨与回应。

第四单元主题为“人工智能的国际法与比较法问题”,由厦门大学法学院郭春镇教授主持。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林洹民副教授围绕“自动决策算法的风险识别与区分规制”展开,从作为科技活动的算法和作为赋能手段的算法解读了算法问题为什么复杂,在程序性控制、算法备案、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视角下分析了科技活动风险与控制,从行政、司法、经济等角度探讨了科技应用活动风险及其应对。并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解读。

新葡萄8883官网AMG经济法学院商建刚副教授聚焦“生成式人工智能时代的被遗忘权”。结合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崛起和应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与个人信息保护的挑战等提出如何在人工智能时代实现被遗忘权这个问题。他指出人工智能时代“删除权”和“解除索引权”的实现路径落空,进一步分析了被遗忘权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时代的再定位。提出从被遗忘权的边界与限制、被遗忘权的适用困境、遗忘成本与遗忘可能性的限制和生成式人工智能时代下的新权能四个方面构建生成式人工智能时代的被遗忘权。

同济大学法学院程雪军助理教授以“金融科技平台算法风险的系统治理”为题,认为算法技术与金融行业深度融合,助推各类金融科技平台的崛起。算法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它可能带来算法权力风险、算法黑箱风险、算法歧视风险等算法风险。他认为金融科技平台算法风险系统治理的核心要素在于算法的协同性、算法的透明公开性、算法的可问责性。从金融科技平台算法风险的系统治理原则和金融科技平台算法风险的系统治理路径提出构建我国金融科技平台算法风险的系统治理体系的建议。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生牛英豪以“元宇宙时代‘智慧生态人’的法律塑造”为题,围绕“元宇宙时代的来临将为生态文明建设带来怎样的改变”这个问题,分析了“天人合一”愿景有可能实现的机遇和“网人合一”中生态文明法治建设面临的新问题,并从智慧运用“法律+技术”增强个人生态理性、引导企业正向转型、塑造新型环保组织、提升政府监管能力四个路径提出“智慧生态人”的塑造路径。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周明园编辑对主题发言作与谈。她指出法学论文的落脚点应放在权利义务上,并从论文结构角度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时代的被遗忘权”主题发言文稿发表看法,提出了关于金融科技平台算法黑箱和其他算法黑箱的区别的疑问。同时她也表达期待,希望有更多从国际法视角研究人工智能相关问题的好文章涌现。

第五单元主题为“人工智能的刑事司法问题”,由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姜敏教授主持。

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郑智航教授围绕“智能司法信任机制的法律构造”展开,从智能科技对传统司法信任的冲击与挑战分析入手,阐述了智慧司法信任生成的主要机理,包括智慧科技对司法信任的赋能、智慧司法信任生成机理的客观属性、技术可信度是智慧司法信任生成的关键;从技术手段构造司法信任、算法决策智能系统的法律规制、促进人机交互协同的司法信任重塑三方面构造智能司法信任的机制。

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孙道萃副教授聚焦“人工智能与刑法:挑战和回应”,认为刑法相比其他学科对人工智能的反应是滞后的,处于后知后觉状态,需要重新审视刑法与人工智能的关系,走出“人类中心”主义,正确看待人工智能对刑法基本理论、责任分配、司法体系尤其是量刑问题的冲击;在明确人工智能基本概念的基础上,处理好现在与未来的关系,在理论上坚持守正创新,从刑事合规立法、量刑规范化等方面进行渐进式、小规模的立法,抛弃传统稳定、守旧的裁判体系,利用人工智能对刑事司法进行赋能。

新葡萄8883官网AMG刑事司法学院崔仕绣助理教授以“数字法治视角下循证量刑模式的确证与构造”为题,讨论体现刑罚目的之裁决的循证量刑模式,如何通过算法规制策略和风险调控机制得以实现,分析了刑事司法领域询证技术的提出与接纳;并对我国刑事司法领域的询证机制进行探索,评估了刑事司法领域询证模式的可行性;对本土化询证量刑模式面临的障碍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破解思路。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洪刚以“迈向智慧司法:刑事裁判引入人工智能的法理挑战和破解路径”为题,提出人工智能技术与司法结合在实际中引发了对传统法学教义的挑战,并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诸多挑战,其中对法理的挑战包括对刑事司法的价值产生影响、对刑事司法原则产生冲击、对刑事裁判功能产生削减;未来刑事裁判引入人工智能应定位于“辅助性实务”,限制人工智能裁判的类型,遵循正当程序要求,完善风险评估处理机制,保障当事人权益。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资深编辑李晓楠作与谈,认为本单元内容丰富,很具启发性。郑智航教授的发言聚焦信任问题并提供了解决思路;孙道萃副教授的发言从宏观角度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崔仕绣助理教授从微观、具象角度讨论了刑事司法与人工智能的新问题;博士生洪刚提到刑事裁判引入人工智能的挑战及解决路径。

闭幕式由上海司法研究所常务副所长丁茂中教授主持。新葡萄8883官网AMG科研处处长刘军教授对本次论坛进行总结,他首先感谢各位专家学者的积极参与和热烈研讨,让此次论坛结出了丰硕成果。同时也期待各位专家学者的持续关注,共同打造数字法治的学术品牌,发挥数字法治的引领作用。论坛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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