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网络侵权中“合格通知”规则检视及其完善

发布者:上海司法研究所发布时间:2023-05-18浏览次数:10

徐伟:《网络侵权中“合格通知”规则检视及其完善》,《法治社会》2023年第3期。

摘要:网络侵权中的通知制度有效运作的前提之一是确立合理且明确的“合格通知”规则。但我国的合格通知规则呈现出的状况却是纷繁的立法、灵活的司法和多样的实践。合格通知的判断,应区分概括性的构成要件和具体的要素。合格通知的构成要件包括通知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和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不应包括对通知内容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和通知系善意的声明。就要素而言,所涉内容的网络地址无须作为通知的必备内容;我国在制度设计中应当注意如下问题:帮助通知人方便了解通知的送达规则;网络服务提供者自行设置的通知要求,应以合理为限;不合格通知未必不产生任何法律后果;在通知缺少某些要素的材料时,网络服务提供者负有告知通知人补交材料的义务;不合格通知还可能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知道的判断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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