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组织机构:
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教师围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以及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研究,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根据《上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2014-2018年)》(沪教委德〔2014〕21号)要求,上海市教委决定启动实施“2015年上海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择优出版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鼓励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发展中基础性、导向性和战略性重要问题研究;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着力形成有利于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水平,有利于改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的高质量研究成果,推出系列优秀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学术专著。
二、申报类别和数量
1. 申报类别分出版项目和培育项目两大类别。出版项目要求有比较成熟书稿,并未正式出版,字数10万字以上。培育项目需提供书稿较为详细的构想和撰写大纲。
2. 为最大限度发现、培育优秀出版项目,本次申报不限数量,由各高校负责把控申报质量。
三、申报条件
1.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治性、学术性、创新性。
2.学术专著。涉及的研究领域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的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研究;大学生高度关注的热点难点研究。译著、论文集、教科书、工具书(包括辞书)、科普读物、通俗读物和资料汇编等不列入。
四、申报材料
1.“上海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择优出版计划”推荐汇总表1份(见附件1)。
2.“上海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择优出版计划”申请表9份(B表“专著基本情况”请单独装订) (见附件2)。
3.申报出版项目提交已有书稿1本。书稿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评审资格。
五、评审与管理
1. 上海市教委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最终遴选5个左右的出版项目,5个左右培育项目。出版项目资助金额5万元,培育项目资助金额2万元。
2. 出版项目出版时间为1年,期满需提交正式出版专著。培育项目培育期为1年,期满需提交项目培育成果报告。上海市教委对入选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过程指导,对进展缓慢的项目限期整改,必要时撤销其立项。
3.入选专著出版时须在封面显著位置标注“2015年上海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择优出版计划”字样。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鼓励教师积极申报。请各高校于
附件:
1.项目推荐汇总表
2.项目申请表
3.书稿编辑标准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德育处
上海市学生德育发展中心(代章)
附件1:
上海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择优出版计划
推荐汇总表
填报单位:
序号 | 书 名 | 所属二级学科 | 作者 | 作者单位、职务、职称 |
填报人: 联系方式:
附件2:
上海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
择优出版计划申报表
书 名:
作者姓名:
作者单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制
A表: | ||||||||
一、作者基本情况 | ||||||||
姓 名 | 性 别 | 照 片 | ||||||
出生年月 | 职 称 | |||||||
职 务 | 最后学位 | |||||||
研究方向 | 外语水平 | |||||||
所在院系 | ||||||||
通讯地址及邮编 | ||||||||
电子邮件 | 手机 | |||||||
办公电话 | 住宅电话 | |||||||
二、评审意见意见 | ||||||||
所在学校 科研部门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
专家评审组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
B表: | ||||||||
三、专著基本情况(不得出现申请人个人身份、单位等信息,否则申请表作废!) | ||||||||
专著名称 | ||||||||
申报类别 | 出版项目□ 培育项目□ (所选类别打√) | |||||||
内容摘要:(4000字)(可加页) | ||||||||
近五年讲授思想政治理论课情况(可加行) | ||||||||
课程名称 | 授课时间(年度) | 课程评价 | ||||||
近五年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情况(可加行) | ||||||||
论文、专著名称 | 刊物、出版社 | 发表、出版时间 | ||||||
近三年获得与本专著相关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资助情况(可加行) | ||||||||
项目名称 | 项目来源 | 立项时间 | ||||||
附件3:
书稿编辑标准
一、体例
1.目录最多可上三级标题,标题文字应简明扼要;中文目录后须附英文目录。
2.书稿所引资料、数据应准确、权威,引文应源自正式出版物。
3.文字类图书一律采用页下脚注。
4.连接线一律使用一字线。阿拉伯数字序号后使用下圆点。
二、注释
1.一般中文著作的标识次序是:著者姓名(多名著者间用顿号隔开,编者姓名应附“编”字) 篇名 出版物名 卷册序号 出版单位 出版年 页码。
例如:孙中山:《三民主义》,《孙中山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56 年版,第597、599页。
孙中山:《与马林的谈话》,
2.所有经典著作引文必须使用最新版本。
3.古籍的标识方式:可以先出书名、卷次,后出篇名;常用古籍可不注编撰者和版本,其他应标明编撰者和版本;卷次和页码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例如:《史记》卷25《李斯列传》。
《后汉书·董仲舒传》。
《温国文正司马公集》卷32,四部丛刊本。
4.期刊报纸的标识方式:
例如:吴承明:《论二元经济》,《历史研究》1994年第2期,第98页。
周扬:《三次伟大的思想解放运动》,《人民日报》
5.译著的标识方式:应在著者前用括弧标明原著者国别,在著者后标明译者姓名。
例如:[古罗马]奥古斯丁:《忏悔录》,周士良译,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57页。
6.外文书刊的标识方式:应遵循国际通行标注格式,如篇名加引号、书刊名用斜体等。
7.出版物的版本信息只在书内第一次出现时标明。
三、数字用法
严格执行《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这一国家标准,特别注意:
1.清代(含清代)以前的历史纪年、各民族非公历纪年使用汉字,并用阿拉伯数字括注公历。
例如:秦文公四十四年(前722年)
太平天国庚申十年九月二十四日(
2.干支纪年和夏历月日用中文数字。
例如:丙寅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