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的文件要求,为结合我院实际,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党建工作,促进学生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逐步实现学生党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培训”的长效机制,不断丰富学院党建文化,经学院党总支研究决定成立刑事司法学院-警务学院学生党建工作中心(以下简称“学生党建中心”)。
党建中心由刑事司法学院-警务学院党总支领导,下设组织部、培训部、宣传部。中心主任由学院党总支专职组织员兼任,副主任及各部门负责人由学院党总支从优秀学生干部、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中选拔担任,与学院各团学组织学生干部同级别管理。
经学院党总支考察同意,拟聘任以下人员担任第一届刑事司法学院-警务学院学生党建工作中心成员。
学生党建工作中心主任
李晓敏
学生党建工作中心副主任
徐 辉
张金雨
施逸凌
组织部
部 长 张金雨
副部长 毛汝旭 胡家宁
培训部
部 长 徐 辉
副部长 储 沁 裴莹莹 宋韡怡
宣传部
部 长 施逸凌
副部长 李佳程 陈雨萱
本公示自公示之日起公示一周,有问题请向学院党总支办公室反映 地点:B3-210
刑事司法学院-警务学院党总支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