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建设

关于开展2015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和2013年立项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日期: 2015-06-03浏览次数: 1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接市教委《关于做好2015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和2013年立项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5]29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根据《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沪教委高[2005]34号)的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15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申报工作和2013年立项课程的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5年立项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须为我校开设的本科课程,且已被列入校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并作为学校申报市级精品课程的培育项目。符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级和市级精品课程原则上不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2. 申报课程应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在课程的教学理念、教学内容与方法、教学团队和教材建设等方面有创新和探索。

3.申报课程要注重改变教学目的,创新教学方法。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注重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知识的能力。在教学方法上加强课堂(小组)讨论,教学课时中应安排一定比例的讨论课。

(二)评选和立项办法

1.根据《通知》要求,我校本次申报额度不超过8,学校将组织评审(形式为材料评审),择优推荐,推荐申报的课程将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2.市教委将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公布立项课程名单。重点考评课程的教学理念、教学内容与方法、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和教学效果等方面。

3.立项课程建设周期为两年

(三)材料提交

1.申报须提交如下材料:

《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附件2)一式四份;《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份。相关表格可从附件中下载。(表格中涉及评价情况的,可咨询教务处考务科欧阳波老师,电话:39225216,办公室:主教209A。)

2. 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于65日(周五)下午1500将上述材料交至教务处研评科,电子版发至yanping@shupl.edu.cn

3.由于此次申报时间较紧,因此立项评审均采取材料评审形式不作答辩要求,请各二级学院务必按时提交材料,逾期视为放弃

 

二、关于2013年立项课程验收

(一)验收范围

1.列入2013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立项名单的课程以及前期尚未完成验收(申请延期)的课程建设项目。具体名单见下表:

序号

课程名称

课程负责人

所属学院

1

基础英语

周常明

外国语学院

2

商法学

侯怀霞

法律学院

3

刑事政策学

闫立

刑事司法学院

4

第二外语-日语(1-4

徐征

外国语学院

5

国际公法

王丽华

国际法学院

6

大众传播学

戴元光

文学院

7

外贸英语口语与听力

法丽娜

经济管理学院

8

人力资源管理

王慧博

社会管理学院

(二)验收要求和方式

1.验收以学校自评为主,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以现场答辩形式,从课程的目标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教学效果、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验收。

2.验收结论为优秀、通过和不通过。验收材料与结果将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并报市教委备案。

(三)材料提交

1.验收材料:

《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验收报告书》(附件4)一式四份;《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5)一份。相关表格可从附件中下载。

2. 请各相关二级学院务必于65日(周五)下午1500将上述材料交至教务处研评科,电子版发至yanping@shupl.edu.cn

3.由于此次材料递交时间较紧,故请各相关二级学院务必及时通知课程负责人,按时提交验收材料,并做好答辩准备(答辩时间初定于下周二下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逾期未提交材料的验收结论视为不通过

谢谢配合!

联系人:许冬梅     办公室:主教409A    电话:39225601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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