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所学,服务社会——经济法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开展普法志愿服务活动

发布者:杜贇滢发布时间:2018-11-10浏览次数:579

116日,经济法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前往青浦区中福会敬老院开展了“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中福会养老院普法活动”中,用实际行动彰显了大学生党员充分运用专业知识“以我所学,服务社会”的理念,奉献了一场精彩的普法讲座。

中福会养老院坐落于青浦城区,是一家服务270余位老人的大型养老机构。此前,中福会养老院与经济法学院慈善义工队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义工队志愿者定期前往养老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以护理、陪聊为主,义工队志愿者在了解到老人在法律方面的需求之后,考虑到普法活动所需要的法学专业基础和法律实务经验,便与经济法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取得了联系,研究生党员们欣然答应了这一请求,并随即开始准备设计普法讲座的课程内容。

由于普法活动的对象是养老院的老年人,因此,研究生党员们在准备普法活动的内容时,进行了充分的探讨,也咨询了校内的老师,最后着重选取了民事法律中的侵权、赡养、继承、遗嘱四个模块,并将其中可能涉及到老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问题作为重点内容,也在一定程度上普及了法律常识和社会现状,包括当前中国社会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和社会保障等等,内容上务实、丰富,充分考虑到了老年人在法律方面的主要需求。同时,为了适应老人们的听讲特点,研究生党员选取了大量的真实案例,以增强讲座内容的吸引力,同时在PPT上也采取大字体的简洁、明了的设计,方便老年人观看。

普法讲座中,冯心颖、周优优、杨宗昌、许姗四位研究生党员,分别从侵权、赡养、继承、遗嘱四个方面,为在场将近30位老人作了长达一个半小时的普法讲座。

讲座伊始,经济法学院辅导员黄益辉向在场老人问好,并对中福会福利院提供的平台和机会表示感谢。黄益辉强调了本次活动对于经济法学院研究生党员增强社会责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意义,希望本次普法活动能够落到实处,为各位老人合法维护自身权益、合理运用法律武器提供指导。

冯心颖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入手,通过丰富的生活案例,讲解了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责任承担等侵权责任方面的问题,为老年人在生活中可能会遇到的法律责任纠纷和维权问题提供了法律上的引导。

周优优负责赡养部分的讲解,她首先介绍了我国当前老龄化社会的现状,分析了老人主要面临的几类问题,指出了当代社会赡养老人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随后周优优通过一系列的真实案例,介绍了在赡养问题上可能会产生的几类法律纠纷,并且从多个角度提出了解决我国当前赡养老人问题的方案。

杨宗昌重点介绍了我国法律中关于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权的取得与丧失、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纠纷诉讼时效、继承的顺序以及继承的法律原则的规定,结合案例讲述了继承的法律规定在实际中的具体应用。

许姗的讲授内容颇具实用性,她从多个角度讲解了关于遗嘱的法律问题,包括遗嘱的分类、各类遗嘱的特征和订立遗嘱的注意事项,全方位地介绍了关于遗嘱的法律问题。

四位研究生党员的普法讲座取得了超出预期的良好效果,受到了在场老人们的一致好评。讲座过后,研究生党员们又接受了在场老人的咨询,帮助他们答疑解惑。

本次研究生党员的普法活动也受到了中福会养老院的大力支持。养老院的陈老师对经济法学院研究生党支部本次志愿服务活动表示了感谢。

“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对广大青年的勉励依然萦绕在耳边。青年大学生、研究生党员是党的青年队伍中的重要力量,高校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仅仅是纸面上的规定,更需要落实到行动中。本次研究生党支部普法活动,也是经济法学院学生党建工作服务社会、立足于法学专业知识和技能参与到社会工作中的一次尝试,今后,经济法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将继续开展更多以普法、法律咨询为内容的党员社会服务行动,进一步提升学生党员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促进新时代的学生党支部建设!(撰稿:黄益辉;摄影:许姗)

经济法学院

2018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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