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暑期学校专题讲座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三大法系研究

发布者:杜贇滢发布时间:2017-06-27浏览次数:167

627日上午,新葡萄8883官网AMG高端律师研究生暑期学校第一场专题讲座,特邀中华司法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前任校长何勤华,为所有学员开展了一场题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三大法系研究》的讲座。

讲座开始,何勤华简单介绍了法系的定义和世界上法系的种类。列举了“一带一路”沿线的67个国家,包括14个发达经济体、36个发展中经济体和17个转型经济体。重点讲解了“一带一路”国家三大法系,主要为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和大陆法系。首先,介绍英美法系及其特点,以及“一带一路”国家中英美法系成员或受影响之国家包含了南美、马来西亚、缅甸、孟加拉、斯里兰卡、以色列、菲律宾和新加坡8个国家。其次,介绍伊斯兰法系定义和伊斯兰教法的相关内容,详细介绍了伊斯兰法系的发展历史,强调了伊斯兰复兴两个阶段的对比与不同。介绍了“一带一路”国家中伊斯兰法系成员或受影响之国家,例如伊朗、伊拉克、沙特阿拉伯、叙利亚等国家。最后,何勤华讲解了大陆法系的5个主要特点,以及二战后大陆法系的变化。大陆法系在发展过程中,开始吸收英美法系成果、开始注重判例的作用、更加注意发挥法官的作用等。深入分析了大陆法系生生不息的原因,分析了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大陆法系成员或受其影响的国家的现状与发展情况。

本次专题讲座,使得学员们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三大法系有了一个深刻的认识与了解,促进学员们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更多法律问题的发现与探索。(朱天妮撰稿  金珠摄影)

 

经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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