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季学期普陀校区返校

信息来源:合作发展处发布时间:2020-04-25浏览次数:10

2020年春季学期普陀校区返校

有关事项的工作方案

 

     根据学校关于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整体部署,结合普陀校区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开放时间

(一)根据学校安排,在普陀校区办公的学校中层干部于427日(星期一)起恢复正常上班,进校区时请根据工作人员引导做好各项防疫工作。

(二)其他教职工于56日(星期三)起恢复正常上班,进校区时请根据工作人员引导做好各项防疫工作。

(三)根据学校要求,近期由境外或特定地区返沪的普陀校区教职工暂不返校,实行居家办公,返校时间按照上海市教育系统有关要求执行,由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另行通知。

(四)恢复正常上班前,因学校工作需要返校的,应按通知要求的时间进校。

普陀校区无班车与食堂,请有关教职工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在外用餐时做好防护工作。

二、返校条件

(一)“随申码”显示为绿色;

(二)确认返校前未与14天内境外来华、来沪人员密切接触;

(三)未出现发热、咳嗽、畏寒、乏力、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

为确保校园绝对安全,所有普陀校区教职工在恢复正式上班前的14天中,未经批准不得离沪,并尽量减少外出,必须外出时应做好个人防护,远离人员聚集场所。

三、进校管理

(一)427日起,返校人员通过出示有效证件(工作证、身份证)和绿色“随申码”,测量体温后进校。

(二)自驾进校教职工接受体温测量后进校

(三)春节后首次返校的教职工必须如实填写纸质签名版《安全责任报告书》,并交至所在部门(学院)备查。

(四)外服单位人员、车辆进出仍进行登记管理并检测体温;校外其他人员因特殊情况进校仍需申请。

(五)根据学校要求,普陀校区线下会务、培训等活动暂不启动,待上级部门通知。

四、相关要求

(一)教职工需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外出;校区物业中心在指定地点提供常备防疫用品供教职工使用。

(二)凡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应及时向部门(学院)负责人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报告;在校内出现上述症状的,应在及时报告的同时做好临时隔离。

 

                            普陀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20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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