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洪冬英教授应邀来校举办“民事证据法要义”专题讲座

发布者:董敏维发布时间:2019-11-25浏览次数:76

1119日下午,应我校法律学院诉讼法学科邀请,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会研究会理事、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洪冬英女士做客我校诉讼法与司法改革论坛,举办了题为“民事证据法要义”的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我校研究生处处长赵俊副教授主持,法律学院刘英明副教授评议,法律学院王卫明副教授、李泽副教授等老师与学生近200人聆听了讲座。


在本次讲座中,洪冬英教授首先从两个问题开启讨论,对证据法学在学术史上的发展脉络进行梳理,引出对证据法目的为何、与民事诉讼关系为何的探讨,并以深入浅出的案例论证了证据对于民事诉讼的重要性。接下来,洪教授对证据法的目的、民事证据三性与证据的八大种类展开一一介绍,阐释了推定、证言拒绝权等概念与制度,并指出我国证据立法存在的诸多不足。对私人侦探、有偿作证、陷阱取证等现象作了深入分析,揭示了民诉证据合法性相关规定弱于刑诉的事实。最后,洪教授还重点指出,举证责任经历了向以当事人为主人民法院为辅的转变,互联网法院在科技发展中见证着电子数据对司法权的影响。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屡经修订,当前对举证期限的分情况处理具有积极立法意义,而举证证明责任这一概念又强调着类案同判的重要性。


在现场提问环节,同学们纷纷就最高法院《家事审判改革意见49条》的相关规定对民事诉讼法的影响提出了自己的困惑,并联系本次讲座中提到的互联网法院、证据法学体系化研究等主题向洪教授进行热情提问。洪教授对问题予以充分肯定,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


讲座评议环节,法律学院刘英明副教授首先对洪教授的本次讲座予以高度评价。他谈到,一方面,洪教授本次讲座提出的许多观点让人获益良多,如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 “形成”二字的强调,令他也十分受益;洪教授对证据法学术史的细致梳理,值得我们研究生同学临摹掌握。另一方面,我国民事证据法无论是与我国刑事证据法相比,还是与英美法系证据法相比,差距都很深远,这充分说明这一领域的发展还有很大空间,因此希望各位同学特别是诉讼法学研究生更多致力于这一领域。


本次讲座得到了我校法科研究生的踊跃参与。讲座过程中洪教授带领听众们对民事证据法的学说、原理和实践展开全面梳理,视角独到,鞭辟入里,发人深省,视野之广阔与信息量之丰富使在座同学受益匪浅。讲座在全体师生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蒋敏静 撰稿 安冉 摄影)

法律学院

  201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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