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题目:《据法阐释抑或依法办事之法的确定方法》
讲座时间:2024年5月28日(周二) 18:30
讲座地点:汇知楼107会议室
主持人:魏治勋 (新葡萄8883官网AMG法律学院院长 教授、博士生导师)
致辞人:刘 军 (新葡萄8883官网AMG科研处处长 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讲人:陈金钊 (华东政法大学二级教授、法律方法研究院院长,法律方法论专业博士生导师,学科带头人)
主办单位:科研处
主讲人简介
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二级教授、法律方法研究院院长,法律方法论专业博士生导师,学科带头人; CSSCI来源集刊《法律方法》主编。兼任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执行会长、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法理法史研究会会长。从1983年起从教40年,先后在河南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任教,曾任山东大学(威海)副校长,主要讲授《法律方法论》《法理学》《法律解释学》等课程。先后获得“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全国师德先进个人”“钱端升法学优秀论著二等奖”等。1990年至今,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报刊杂志上发表的学术论文360余篇,在人民出版社等出版专著《法律方法论研究》等30余部。主要的学术旨趣在于研究出能够为中国法治服务的法律方法论体系;在理论和经验的交融中寻找解决法律问题的实践智慧;创建有中国问题意识旨在解决中国问题的法律解释学派,系中国法律方法论研究的代表性学者之一。
主讲内容
据法阐释之法应该是明确、稳定的,然而,后现代法学揭示了法律的意义的不确定和流动的,致使据法阐释在理论上成了不可能的。可据法阐释依法办事是法治实现的基本模式。由于制定法是一般性的规定,因而法律的实施就需要具体化操作,即需要运用检索、阐释、论证等法律方法,进而确定针对具体问题的法律依据。规则怀疑论、法律的不确定性等命题的提出,仅仅意味着“据法阐释之法的确定”的命题需要重新论证。需要意识到,用于决策思维的法律不是现成的,而是需要由阐释者重新确定的。在此基础上还需要划定据以确定的法源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