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07-25浏览:1037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研究院(所、中心)及相关教师:

曙光计划”旨在通过科研项目支持,着力打造一支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强、科研水平高、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高校教师队伍,由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共同实施。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具备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8311日以后出生)等条件,申请人应是学校(单位)重点培养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学科研人员。

本次“曙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共3项名额,其中一般类项目2项、思想政治类项目1。申报本年度“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人选应是学校(单位)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思想政治类项目实行单独申报,由市教委德育处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初审,推荐4个项目参加统一答辩。

二、资助金额

曙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用于项目相关的科研支出。项目完成期限为2年。为进一步激发调动教学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活力,增强教学科研人员的获得感,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还将对本次获得资助的教学科研人员在项目验收通过后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个人奖励。

三、申报程序

(一)校内提交材料

曙光计划”项目由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请申报教师于2023825日(周五)16:00将填写好的《“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七份)和《2023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科研处203,也可投递至科研处203的材料投递箱。上述文件电子版需一同于2023825日(周五)16:00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shupl@163.com)。

(二)校内评审

学校将在825日至96日组织评审并公示。

四、其他

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答辩须由“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本人参加,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弃权。“曙光计划”项目答辩日期初定为2023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郗培植、马文华    联系地址:求实楼203

联系方式:39225077    科研处邮箱:kyshupl@163.com

科研

2023725

附件1:“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2023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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