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办、研究院(所、中心)及相关教师: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8年度中期检查(简称中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2016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2.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7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简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2018年6月15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中检,在检查范围内的项目负责人请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详见附件),并于2018年7月4日前完成在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
3.科研处将于7月6日前对提交中期检查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核,通过网上审核项目方可提交纸质版材料,纸质版材料要求如下:
(1)《中检报告书》原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2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四、其他要求
1.学校将严格按《项目管理办法》和教育部社科司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初审,并以中检为契机切实推进项目研究工作,请各类项目负责人认真推进项目建设。
2.2016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
3.中检结果将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通知公告栏予以公布。
4.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邹家珉; 办公室:求实楼203室;
联系电话:39225085, 邮箱:kyshupl@163.com。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