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办、研究院(所、中心)及相关教师:
“曙光计划”旨在通过科研项目扶持,着力打造一支业务能力强、科研水平高、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高校教师队伍,由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共同实施。20多年来,“曙光计划”已经成为上海高校高水平人才培养计划中的品牌项目。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申报限额
“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具备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等条件,申请人应是学校重点培养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学科研人员。我校限额申报1项。
“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人选应是学校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我校限报1名,由市教委德育处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初审,推荐参加统一答辩。
二、资助额度
“曙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
三、评审程序
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答辩须由“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本人参加,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弃权。“曙光计划”项目答辩日期初定为2018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申报安排
1.“曙光计划”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由学校集中申报。
2.各申请人下载并填写《2018年度“曙光计划”项目信息表》(详见附件1),认真填写并于2018年6月20日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发送后如未收到回复,请及时与科研处确认是否收到)。
3.各申请人下载并填写《”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2),并于2018年6月21日下班前将纸质版一式6份提交至科研处(用于校内评审,研究人员无需签章)。
4.因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将于6月22日组织专家评审(暂定,具体时间地点将电话通知),不参加校内评审的项目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5.通过校内评审、公示的项目,请及时根据专家建议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并于6月27日前将修改完成的信息表、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纸质版申请书(需完成研究人员签章)一式7份提交至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报送。
五、联系方式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邹家珉;
办公室:求实楼203室;
联系电话:39225085,18016373632;
邮箱:kyshupl@163.com。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