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至6日,主题为“深化法治交流合作,共建共享‘一带一路’”的中国-东盟法学家联谊会暨中国-东盟法律论坛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举办。本届论坛由中国法学会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西南政法大学承办。
在论坛上,中国和东盟国家30余位发言人围绕“中国-东盟经贸发展与合作法律问题”“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保障机制”“中国-东盟法律资源共享机制”三个主议题及十二个相关分议题展开讨论。来自中国与东盟十国的法官、检察官、律师、专家学者及法务工作者200余人出席本次论坛。论坛结束后,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第十一期研修班在西南政法大学举办。研修班为期两周,来自东盟国家20多名法官、检察官、律师、学者等将参加研修班,学习中国法律制度。中国-东盟法律论坛自2005年成立以来,至今已走过12个年头,举办了六届论坛,通过了《南宁宣言》《下龙湾共识》《重庆宣言》等重要成果文件,举办了十期中国-东盟法律研修班,为促进本地区各国法学法律界友好互信,创造良好的区域法律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主任、国际法学院教授盛红生应邀与会,并作了题为《“一带一路”与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发言。会议期间盛红生教授和与会的各国代表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葛雯婕 撰稿)
国际法学院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