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问沙龙举办第51期活动:我国证券法的基本缺陷及其完善方案

时间:2017-11-29浏览:695

1128日下午,海问沙龙在法学楼B2-110举办第51期活动。沙龙邀请浙江工商大学朱锦清副教授做关于“我国证券法的基本缺陷及其完善方案”的主题报告。法律学院刘英明副教授主持本次沙龙活动。我校部分老师和研究生参加本次活动。

朱锦清分析了我国证券管理的基本状况,指出现阶段主要是证监会调控为主的行政监管,与证券市场济“证券市场一定要以市场经济为主,行政调控为辅”的基本理念有悖,也无法调动市场的积极性,并导致现今的证券市场乱象丛生。他提出,解决现阶段的证券市场困境的出路是让证券市场出现的种种乱象和问题进入法院的诉讼程序,让法院通过裁判去规范证券市场行为。通过若干案例和实例的分析,他认为放开证券市场证券诉讼的意义在于能充分调动市场对证券诉讼的热情,技术性的问题市场都会用它自己的方式解决。他还就美国证券法立法沿革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强调其立法核心就是“发行自由、充分公开”。美国的证券市场安全运行了70年,至今仍比较完好,就是由于发行自由和充分公开,同时对于虚假陈述通过司法手段让其在财产上遭受损失。

沙龙开始前,刘英明对于学习证券法公司法等课程的重要性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第一,在美国法学教育中,包括证券法在内的公司法课程因其实用性在学生选修课程中备受欢迎。第二,具体到我国而言,学习公司法中有关的组织治理,有利提升管理能力,提高国家整体的治理水准。第三,现在的商业社会中,尤其是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有待完善的情况下,学习公司法中有关责任的承担和证券市场发行、并购等基本规则,有利于我们更合规、更安定地融入这个社会。 

朱锦清获得北京大学英美文学硕士、明尼苏达和纽约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先后担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师、纽约大学《国际法与国际政治》杂志主编、美国新泽西州联邦地区法院法官助理、美国Sullivan & Cromwell 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律师,著有专著《证券法学》和《公司法学》等。

本次活动由科研处、校工会和海问沙龙主办,并得到法律学院支持。  


科研处、校工会、海问沙龙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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