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改革开放40周年、建国70周年、建党100周年”系列研究2017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3-24浏览:161

各二级学院、部、处、研究所(中心)、应用社会科学研究院、相关教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上海在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和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话语体系创新中的排头兵和先行者作用,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话语体系建设办公室、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以下简称“两办”)决定启动“改革开放40周年、建国70周年、建党100周年”三大系列(以下简称“三大系列”)研究工作。现将“三大系列”2017年度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一主题,把握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继承性、民族性,原创性、时代性,系统性、专业性的特点,系统研究并回答中国发展和中国共产党执政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党和政府重大政策决策提供理论支撑,为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做出新的贡献。
    二、选题内容

    1.改革开放40周年研究系列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近4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不仅使中国人民的生活和社会主义中国的面貌发生根本改变,而且为世界经济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重大贡献。本研究系列要求在系统全面回顾中国改革开放历史进程的基础上,充分挖掘、收集、利用国家和上海改革创新发展历史资料,对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上海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系统深入剖析,提炼出有关中国发展的新观点、新思想,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2.建国70周年研究系列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自强不息、砥砺前行,不断开创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努力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提供中国方案,把一个积贫积弱、一穷二白的旧中国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创造了人类社会发展史上惊天动地的发展奇迹,谱写了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华彩乐章。本研究系列要求在回顾建国70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大奋斗历程中取得的伟大成就的基础上,系统研究并辩证地揭示当代中国社会变革与上海创新发展的内在规律,总结经验,前瞻未来,为更好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3.建党100周年研究系列

    1921年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相继取得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胜利,创造了人类社会发展史上惊天动地的发展奇迹,使具有5000多年文明历史的中华民族全面迈向现代化,让中华文明在现代化进程中焕发出新的蓬勃生机。本研究系列要求在回顾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懈奋斗百年光辉历程的基础上,结合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艰难探索和上海改革发展的创新实践,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为加强和改善新形势下党的领导、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提供有力理论支撑。
    三、研究要求

    “三大系列”研究项目要以中国实践为基础,以重大问题为导向,以历史研究为支撑,尊重学术规律,弘扬学术精神,注重学术质量,追求学术精品。项目最终成果一般应为一部既客观准确描述历史,又具有扎实学理基础的学术论著。

    1.目标明确,主题鲜明

    项目研究要正确处理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的关系,围绕相关学科基本问题展开深入讨论,坚持用中国理论解读中国实践,用中国实践构建中国理论,在理论上不断拓展新视野、做出新概括,为更好推进党和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提供学理支撑。

    2.史论结合,论从史出

    项目研究要尊重历史、研究历史。历史研究是一切社会科学的基础,相关重大问题的研究要以史为纲,史论结合,努力从历史资料出发,从历史史实中总结发展规律,严格遵循学术规律,善于把握话语体系建设规律,努力提炼能够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发展的理论性成果。

    3.学风优良,追求精品

    项目研究要扎实严谨,使学术话语体系建立在扎实史实和良好学风的基础之上;要勇于担当,做好学术基础性工作,立志做大学问、真学问;要牢固树立学术精品意识,深入实践,苦练内功,在建设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中成就自我,实现价值。
    四、申报安排

    1.项目申请人须在上海实际工作或居住,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的知名专家、学术带头人。

    2.申请人所在单位应是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职能部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术研究机构或社会团体。所在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申报者资格、选题、项目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项目组是否具有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和承诺信誉保证。

    3.项目完成时间应根据“三大系列”时间节点和项目研究实际需要确定。其中,改革开放40周年研究系列要求于2017年底前完成;建国70周年研究系列要求于2018年底前完成;建党100周年研究系列要求于2020年底前完成。

    4.材料提交时间:

    项目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并于2017年4月10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7份提交科研处(求实楼203),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heyongmei@shupl.edu.cn),由科研处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

    科研处联系人:何咏梅 电话:39225085

    特别说明:本项目《申请书》已经发布,详见附件。


科研处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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