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办: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将2017年清明节等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安排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学生上4月3日(星期一)第1-9节课,当天教职工正常上班,班车正常发放。
二、劳动节放假安排
4月29日、4月30日、5月1日放假,共3天。
三、端午节放假安排
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学生上5月29日(星期一)第1-9节课,当天教职工正常上班,班车正常发放。
节假日期间,请各部门、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好有关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
(注:以上放假时间均与国务院办公厅放假安排相同。)
学校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