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
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决定,今年2月起组织开展第十一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现将评奖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第十一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范围: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完成并符合评奖有关规定的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等的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已经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的研究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等争议的研究成果,不属于评奖范围。
2.分类设置奖项、分类申请评奖。即设置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简称研究成果奖)和内部调研成果奖(简称内部调研奖)。研究成果奖申请对象是:申请人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的单位和个人,且成果第一完成人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内部调研奖申请对象是:申请人为上海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成果第一完成人为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本通知所指上海市党政机关,含上海市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等机关)。
3.根据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国际大都市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以及主动服务“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的需要,本届评奖活动继续鼓励上海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申请评奖,以更好地为上海改革实践献计献策。申请评奖的成果,应是研究上海经济、社会、城市发展等问题的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也包括与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国际大都市和科技创新中心相关的长三角、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发展等问题的优秀研究成果。
4.单位或个人申请奖项,同一第一完成人的成果,申请数量不能超过两项,凡超限申请均无效。
5.上海市党政机关现任副局级及以上领导,不可以成果第一完成人身份申请奖项。
6.实行分步申请、分步审查的办法。申请人先进行网上申请,网上预审通过后,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然后由申请受理部门审查确定该申请受理与否。
(1) 网上申请。研究成果奖,通过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评奖申请系统申请(http://fzzx.sh.gov.cn:89) ;内部调研奖,通过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务网网站评奖申请系统申请。申请人须按要求填写、提交申请书,同时,须在网上上传成果摘要和成果报告电子文档(超过上传文件大小限制的成果报告另请提交报告光盘)。
网上申请受理日期: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21日(因为有预审程序,所以请尽早提交申请)。
(2)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光盘)。网上申请后,经预审通过,申请人即应打印申请书并在学校规定受理日期内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光盘)。
7.申请人须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其中原件一份):
(1)经网上预审通过的申请书((一式四份,单位公章由科研处统一申请用印、盖章);
(2)研究成果报告(一式三份);
(3)研究成果摘要(一式三份);
(4)研究成果已被政府部门采纳应用的,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此外,超过上传文件大小限制的成果报告还须同时提交报告光盘。
申请材料提交后,申请人不得对申请内容进行变更;申请材料不再退还。
8.研究成果摘要撰写要求:
(1)研究成果摘要是对成果全文进行缩写,还应列出成果名称、主要完成人和时间等信息;
(2)字数:约3000字;
(3)申请研究成果奖的,获奖后将对其摘要予以汇编印发,因此,撰写的摘要内容应当可以公开发表(内部调研奖获奖成果不作汇编);
(4)第一完成人签名同意。
请将书面申请材料送至科研处(求实楼215室或205室),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17年3月28日(周二)上午10:00 。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联系人:宋老师 小秦;联系电话:39225091 39225172
9.本届评奖活动依据上海市政府发布的《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沪府发﹝2016﹞5号)、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的实施细则》(沪决咨奖委﹝2017﹞1号)、《关于开展第十一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沪决咨奖委﹝2017﹞2号)和《关于第十一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实施办法》等进行,请申请人上网查阅以上文件后再予申请。
科研处
2017年2月24日
附注:
1.网上查阅评奖文件、研究成果奖网上申请,请登陆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http://fzzx.sh.gov.cn:89)。
2.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医学院路69号3楼,邮编:200032,联系电话:021-64031133转810,021-64183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