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葡萄8883官网AMG2016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2-20浏览:173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6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6]469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面向在我校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台本(专)科生,等额评比。

    二、评选条件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详见学生手册第85-89页2016年版)。

    三、奖学金类别、我校名额及奖励标准

台湾学生奖学金(本专科生)

二等奖1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三等奖1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0元。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本专科生)

二等奖1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三等奖1名,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0元。

    四、评选程序及申报材料

1.学生申请

1220-22日,学生登录学工信息系统(http://sms.shupl.edu.cn)选择所要申报的奖项进行网上申请,提交申请后在系统内下载word版申请表,打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三份,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交至辅导员处,申请学生需提供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证明(大一学生提供高考成绩证明)。

2.学院初评及院内公示

院内公示时间为122312-29日,并在学工系统内审核通过初评学生。

3.材料报送

学院将申报材料于1229日(周四)下午13:00前送学生处滕春艳处,申报材料和名单需与系统上报内容一致。

联系人:滕春燕   联系电话:39225523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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