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6-30浏览:175

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将2016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和资助额度

经中央有关部委和高校推荐、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和有关专家遴选,并经教育部批准,2016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课题共50项(详见附件)。

每个项目的资助经费原则上为50-80万元。

二、投标条件及有关要求

1.重大攻关项目首席专家(投标者)必须是法人(高等学校)担保的高等学校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有关人员,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和指导责任。

2.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

3.首席专家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投标:

(1)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尚未完成者;

(2)承担历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尚未完成者;

(3)正在承担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在2016年7月1日前未提出最终成果鉴定申请者。

三、招标文件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16年度招标课题指南》;

 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

 4.《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16年度投标情况一览表》(在线填报基本信息后自动生成)。

 以上招标文件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下载。也可在本通知后的附件中下载。

四、材料报送的有关事项

1.投标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材料,使之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得自行改动投标课题名称,也不能增加副标题。《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以下简称《投标评审书》),启用2016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在填写与装订时一定要遵循“填表说明”的有关要求,同时上报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

3.投标评审书》和《投标评审书附件》请上报各8份,按照“投标材料之一:《投标评审书》”、“投标材料之二:《投标评审书附件》”的顺序,分别装订(填写目录和页码)8套,装入8个档案袋。

4.《投标评审书》封面的“投标课题序号”请自行填写,同时将《投标评审书》封面复印8份,分别贴在8个档案袋正面,以便识别。

5.投标材料袋盖章密封由学校科研处统一处理。

6.请各课题组注意投标书的填写细节,整理并编好投标申请书和附件材料的页码,注意投标书的格式整齐美观。于2016年8月12日(周五)12:00-13:00将印制好的投标书及附件材料(投标书、附件材料各自单独印刷)一式8套准时提交科研处(求实楼205室),并将相应电子版文件发送至:keyan_shupl@163.com。

请准备申报的老师看到通知后马上组织研究队伍并与科研处联系、备案,一定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材料。

五、其他事项:

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于智慧  电话:39225077 13636358930

康晓凯  电话:39225172 18801753703

科研处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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