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上海市民诗歌节暨第十届市民诗歌创作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06-16浏览:172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

为提高市民精神文明素质,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长征胜利80周年,上海市近期举办第二届上海市民诗歌节暨第十届市民诗歌创作活动。现将我校组织参加该活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寻找诗意美丽人生

二、活动内容

(一)原创诗歌作品征集

创作者应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宗旨,积极创作诗歌作品,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长征胜利80周年,抒写“中国梦•申城美”“中国梦•校园美”“中国梦•劳动美”,讴歌改革开放以来祖国的发展、城市的变化以及我们工作、生活中的真善美和人生感悟。作品要求:

1.诗歌作品题目自拟,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有一定的思想性、艺术性;

2.诗歌作品体裁以自由诗和格律诗词为主,行数不超过50行;

3.作品来稿必须是投稿者原创,不得抄袭或转摘;

4.原创诗歌作品奖项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二)诗歌朗诵作品征集

1.分音频组、视频组:个人或集体朗诵中外诗歌(散文诗)作品,需配乐,作品时间不超过7分钟;

2.音频格式为mp3(比特率不低于256),视频格式为mp4或wmv,视频需是原创拍摄、制作;

3.朗诵的诗歌作品应积极向上,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充分展示诗歌的意境和朗诵者的风采;

4.诗歌朗诵作品奖项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以上活动由上海市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会同上海市语委、市振兴中华读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市作家协会、中国诗歌网等共同举办。请有意向参加的教职工和本校学生踊跃参与,并于2016年9月12日(周一)16:00前将作品交至主教411A。如果选手录制音频、视频作品需要教务处提供帮助,也请于9月12日之前联系。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39225058

 

教务处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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