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时间:2016-06-03浏览:175

各相关教师:

  2016年度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具体申报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2016年申报“曙光计划”项目的人选须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等条件,并应是学校重点培养和使用的在编在岗青年教职工。

二、“曙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申报本年度“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人选应是学校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每校限报1名,该名额不占学校“曙光计划”规定分配额度,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德育处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初审,推荐参加统一答辩。

三、有意申报的人员,请于2016年6月7日(星期二)13:00前将曙光计划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纸质申请书(一式4份用于答辩)报送至科研处,相关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科研处信箱:keyan_shupl@163.com。

四、其它

曙光计划采用限额申报的形式,需要答辩筛选,答辩时间为2016年6月8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于智慧     联系电话:39225077

联系地点:求实楼204室 

 

 

附件:

1.曙光计划推荐汇总表

2.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

科研处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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