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新葡萄8883官网AMG学生手册》规定,现开展2015-2016学年“生乐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一年级本科、高职学生。
二、评选条件及奖金额度(详见2015年版学生手册)
三、名额分配
学院 | 名额 |
法律学院 | 7 |
经济法学院 | 3 |
国际法学院 | 6 |
刑事司法学院 | 4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2 |
经济管理学院 | 8 |
社会管理学院 | 3 |
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 | 3 |
外语学院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高职学院 | 1 |
合计 | 40 |
四、组织领导
(一)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学生处)负责生乐奖学金评选的具体事务。
(二)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组长:周银娥(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成员:学生处、教务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团委主要负责人,教师代表(学院负责奖学金评审工作的辅导员代表各1名),学生代表3-5人。
(三)各学院在学院奖学金工作评审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学院生乐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学院奖学金工作评审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成员包括辅导员、专业教师及学生代表。
五、评选程序
(一)学生登录学工信息系统(http://sms.shupl.edu.cn)选择所要申报的奖项进行网上申请,提交申请后在系统内下载word版申请表,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交至辅导员处。
(二)学院奖学金工作评审小组进行初评,确定候选人名单,对拟上报名单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
(三)各学院将初评名单报学生处审核后,由学生处报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并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生乐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报告题目应写成《xxx学院关于2015-2016学年生乐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奖学金工作评审小组成员、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学院公示时间及公示情况,评审结果等,同时附生乐奖学金评选工作会议纪要。
(二)申请表一式两份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初评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一份。
(四)报送时间、地点;各学院于3月15日下午15:00前需将以上材料交学生处主教101B滕春燕。
注意事项:以上材料均需盖学院行政章。申请表中获奖情况写明获奖年度(或时间)及获奖名称,并按获奖层次从高向低填写(如国家、市级、校级、院级),申请理由以第一人称书写,申请人签名处、学院负责人签名处均须用黑色水笔手工填写,申报材料和名单需与系统上报内容一致。
联系人:滕春燕,联系电话:39225523。
特此通知。
学生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