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12-04浏览:185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开展2016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及《“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1]26号)(附件2)的精神,决定开展校内申报和审核,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开展2016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2016年“资助计划”的申报对象须是参加过2015年新教师入职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青年教师(已获得过本计划资助的教师除外)。

二、申报程序

(一)今年申报继续采用网上申报形式。凡符合申报条件的青年教师可向学校人事处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上网完成立项申请。

(二)市教卫党委、市教委审核申请材料,并根据市教委当年资助总人数、金额等,按一定比例公布入选人员名单及资助经费。

三、资助标准

市教委对入选人员的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不超过5万,人文社会科学不超过4.5万,对参加新教师培训的优秀学员在原资助标准上另行倾斜。

四、时间要求

申请教师填写《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请书》(附件3),12月10日(周四)上午11:00之前,将填好的《申请书》一式七份送交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电话:39225096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2016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1]26号)

附件3:《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请书》

                                                      人事处

                                                 201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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