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关于对在研上海市社科规划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5-11-06浏览:193

各学院、部(处、研究中心)研究所)、相关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
上海市社科规划课题的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完成率和成果质量,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对在研上海市社科规划项目行年度检查,现对2015年项目年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所有在研的2014年及之前立项的上海市社科规划项目

    二、检查需提交的材料:

    1.参加年度检查的所有项目需提交中期检查表2份、汇总表1份(确需申请延期结项的项目另行填写延期汇总表)。

    2.项目进展报告1份(见样例)

项目进展报告主要围绕项目年度进展情况如出版发表论著、获奖及提交决策参考情况,以及经费使用情况展开说明。

    3.如有重要事项需要变更的,一并填写提交《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以上资料请于12月2日前将纸质版交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keyan_shupl@163.com联系人:于智慧,联系电话:39225172;联系地址:求实楼2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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