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关于对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5-11-06浏览:182

各学院、部(处、研究中心)研究所)、相关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市社科规划课题的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完成率和成果质量,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对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行年度检查,现对
2015年项目年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所有在研的2014年及之前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包括重大转重点、重点、一般和青年项目)

    二、检查需提交的材料:

   1.参加年度检查的所有项目需提交中期检查表2份、汇总表1份(确需申请延期结项的项目另行填写延期汇总表)。

   2.项目进展报告1份(见样例)

    项目进展报告主要围绕项目年度进展情况如出版发表论著、获奖及提交决策参考情况,以及经费使用情况展开说明。

   3.如有重要事项需要变更的,一并填写提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以上资料请于122日前将纸质版交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keyan_shupl@163.com联系人:于智慧;联系电话:39225172  ;联系地址:求实楼2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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