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工会:
为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深入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上海市教育工会、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将以“和谐校园、幸福伉俪”为主题,开展2015年度(第十届)“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及“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 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的评选范围:在本校工作两年以上、婚龄10年以上的夫妻。
2. 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的评选范围:历届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
二、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维护社会主义道德规范;
2. 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职业道德素养;
3.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和参与上海教育综合改革、促进科创中心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在本校、教育系统乃至全市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夫妻携手共进,互帮互学,比翼齐飞,事业和谐发展;
5.家庭幸福美满,敬老爱幼,科学教子,邻里和睦互助。
三、申报程序
各二级工会根据上述评选条件,做好评选工作,并按要求填写《2015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推荐表》、《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推荐表》(附件),于2015年11月6日下午15:00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gonghui@shupl.edu.cn,纸质版由负责人签字后送至教工活动中心302。
联 系 人:陈跃锋
联系电话:39225084
工 会
女工委员会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