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研究专项课题公开招标的通知

时间:2015-06-03浏览:197

各有关学院、部门:

2015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专项课题(财政专项、民政专项、商务发展专项)即日起面向社会发布并公开招标。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政专项课题

(一)招标课题目录

1.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本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财税支持政策的若干问题研究

2. 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本市市与区县事权划分的若干问题研究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等单位或个人。

(三)经费资助

每项课题资助人民币5万元。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组织课题研究工作,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跨单位、跨专业开展联合研究,鼓励课题承担单位给予经费、人员和时间等各方面的支持。

2.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三年以上从事与所申报课题内容有关的研究工作经历,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以及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问题的能力。课题组主要成员须熟悉相关领域情况,曾经开展过相关领域重大问题研究。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申请课题研究。

4.课题研究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研究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有理论、数据和案例支撑。注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符合我国和上海实际、操作性强的政策建议。

(五)评标程序

1.标书评审:2015年6月中旬,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申请书》和《课题研究大纲》进行评审,确定最终中标课题组。

2.评审结果发布:招标单位将于2015年6月20日前后在上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gov.cn)、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www.fzzx.sh.gov.cn)和“上海财政”网站(www.czj.sh.gov.cn)公布中标结果。

(六)课题进度要求

1. 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自接《课题委托立项通知书》起15日内,须填报《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并提交详细研究提纲和具体实施计划。

2. 研究中期,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须向招标单位提交中期研究成果,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中期研究成果进行评估。

3.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须于2015年11月底向招标单位提交研究报告,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鉴定、验收。验收合格的课题,须向招标单位提交正式研究报告及成果摘要。

4.研究期间,招标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或个人作2至3次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二、民政专项课题

(一)招标课题目录

1.上海市养老机构行业监管研究

2.上海老龄产业发展对策研究

3.推进城乡社区协商民主机制研究

4.“十三五”本市福彩公益金项目投入机制研究

5.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研究

6.上海慈善事业发展研究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等单位或个人。

(三)经费资助

每项课题资助人民币5万元。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组织课题研究工作,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跨单位、跨专业开展联合研究,鼓励课题承担单位给予经费、人员和时间等各方面配套支持。

2.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三年以上从事与所申报课题内容有关的研究工作经历,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以及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题组主要成员须熟悉相关领域情况,曾经开展过相关领域重大问题研究。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申请课题研究。

4.课题研究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研究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有理论、数据和案例支撑。注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符合上海实际的、操作性强的政策建议。

(五)评标程序

1. 标书评审:2015年6月,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申请书》和《课题研究大纲》进行评审,确定最终中标课题组。

2. 评审结果发布:招标单位将于2015年6月底在上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gov.cn)、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www.fzzx.sh.gov.cn)和“上海民政”网站(www.shmzj.gov.cn)公布中标结果。

(六)课题进度要求

1.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自接到《课题立项通知书》起15日内,须填报《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民政专项课题)》,并提交详细研究提纲和具体实施计划。

2.研究中期,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须向招标单位提交中期研究成果,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中期研究成果进行评估。

3.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须于2015年10月底向招标单位提交研究报告,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鉴定、验收。验收合格的课题,须向招标单位提交正式研究报告及成果摘要。

4.研究期间,招标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或个人作2至3次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三、商务发展专项课题

(一)招标课题目录

1.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十三五”发展目标与主要指标研究

2.上海对外贸易进一步向全球价值链高端迈进的主要瓶颈、突破口与具体举措研究

3.加快上海贸易新业态、商业新模式发展的主要瓶颈、突破口与具体举措研究

4.提升发展上海大宗商品交易的主要任务与具体举措研究

5.上海商业“十三五”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研究

6.优化改造上海现有商业设施,建设适合新服务业等发展的“众创空间”的主要瓶颈、突破口与具体举措研究

7.以“互联网+”等为抓手,促进上海生活性服务业转型升级的主要目标与具体举措研究

8.加快打造上海国际农产品贸易中心的主要任务、路径与具体举措研究

9.加快建设上海国际会展之都的主要任务、路径与具体举措研究

10.加强上海国际贸易中心与长三角、长江经济带建设联动的主要任务与具体举措研究

11.增强上海口岸进口功能的主要瓶颈、突破口与具体举措研究

12.上海加快发展转口贸易、离岸贸易的主要瓶颈、突破口与具体举措研究

13.上海进一步服务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主要任务与具体举措研究

14.加快上海服务贸易转型升级的主要突破口与具体举措研究

15.加快上海技术贸易发展的瓶颈与具体举措研究

16.进一步增强上海总部经济营运与控制功能的主要突破口与具体举措研究

17.加快培育上海本土跨国企业的主要瓶颈、突破口与具体举措研究

18.加快上海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的主要瓶颈、突破口与具体举措研究

19.加快建设上海亚太商事争议解决中心的方案、主要任务与具体举措研究

20.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上海国际贸易中心营商环境的主要任务与具体举措研究

21.加强上海国际贸易中心人才建设的主要任务与具体举措研究

(二)招标范围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以及其他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机构、组织或个人。

(三)经费资助

每项课题资助人民币5-8万元。

(四)申报要求

1.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必须熟悉所申报课题领域的情况,并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2.课题研究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研究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有理论、数据和案例支撑。注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符合上海实际的、操作性强的政策建议。

(五)评标程序

1.标书评审:2015年6月中下旬,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确定最终中标课题组。

2.评审结果发布:招标单位将于2015年6月中下旬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www.fzzx.sh.gov.cn)、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网站(www.scofcom.gov.cn )公布中标结果。

(六)课题进度要求

1.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自接到《课题立项通知书》后与招标单位签订委托合同,正式确定课题方案和相关事宜,并召开课题开题会,正式启动课题研究。

2.研究中期,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须向招标单位提交研究成果,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中期研究成果进行评估。

3.课题结题。承担单位或个人应于2015年10月底前提交最终成果。招标单位将组织专家对最终成果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正式办理结题手续。

四、申报注意事项如下

1.申报截止日期:财政专项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12日(上午10:00);民政专项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8日(上午10:00);商务发展专项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8日(上午10:00)。

2.需报送的材料:

申报财政专项课题、民政专项课题的申请者将填好的《上海市人民政府政策咨询研究项目课题申请书2014年版》(以下简称《课题申请书》)和《课题研究大纲》等申报材料一式11份,其中《课题申请书》须含原件一份;

申报商务发展专项课题的申请者将填好的《上海市人民政府政策咨询研究项目课题申请书2014年版》(以下简称《课题申请书》)和《课题研究大纲》等申报材料一式6份,其中《课题申请书》须含原件一份;

请将上述材料报送社科处,并用E-mail将Word格式电子版申请书发送至:keyan_shupl@163.com。由科研处和学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寄送至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科研处,逾期将不再受理,请各位申报者务必按时上报。

3.《课题申请书》和《课题研究大纲》,一律用计算机填写,且采用A4纸打印、复印,左侧分开装订,填表前请仔细阅读申请书内所附的《填表说明》。

4.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和关键,其中《课题研究大纲》是提供专家进行匿名评审使用,所以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成员的姓名和单位。同时,《课题研究大纲》中的“课题名称”一定要填写,右上角的申报编号不要填写。

5.课题的《课题指南》、《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项目课题申请书》等附件均可在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fzzx.sh.gov.cn)“网上办事”栏目中“表格下载”里下载。

6.《申请书》第三项内容“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请按照以下内容填入:

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课题申请人和主要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同意承担本课题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7. 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储老师; 联系电话:39225172;联系地址:求实楼205室

科研处

二O一五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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