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5—2016学年瑞典互换奖学金人员的通知

时间:2015-01-19浏览:413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2015—2016年度与欧洲地区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函》(留金秘欧[2014]6197号),我校可推选教师申报瑞典西部大学互换奖学金项目,特通知如下:

一、派出渠道

瑞典互换奖学金。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资助期限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博士后;

留学/资助期限为9-12个月。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瑞典政府提供的奖学金生活费(已获得博士学位申请人,资助标准为18000瑞典克朗/月;未获博士学位申请人,资助标准为15000瑞典克朗/月),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2. 访问学者/博士后类别申请人申请时年龄应不超过50岁(1965年2月10日以后出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应不超过35岁(1980年2月10日以后出生);获得瑞典导师邀请信。

3. 语言要求:

申请人与瑞典导师协商,语言水平获得对方认可即可。

五、申请时间及受理方式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瑞典互换奖学金项目简章》(见附件1),填写《新葡萄8883官网AMG教师公派留学申请表》(见附件2),并将申请表纸质版于2015年1月21日上午10:00前交至国际交流处A4-303电子版发送至shuplfao@126.com

    联系人:周怡 联系电话:39227435                  

                                     

附件:1.瑞典互换奖学金项目简章(点击下载)

      2.新葡萄8883官网AMG教师公派留学申请表(点击下载)

                                      

国际交流处

人事处

2015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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