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市政工程拆迁清理相关房屋内资产的通知

时间:2015-01-16浏览:237

各学院、部、处、室、中心:

由于千新公路延伸,寒假期间须拆迁学校老校区部分房屋(第一教学楼、第二教学楼、学生食堂楼、变电所、交通科楼、老清真食堂楼、学生浴室等),其中涉及拆迁房屋内资产设备的处置。为保证相关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所涉及的资产设备得到正常处置,请相关部门立即检查在上述拆迁房屋内是否遗留资产设备,如有请于2015年1月22日前对涉及的资产设备进行清理,可搬走的固定资产全部搬离并妥善保管;少量不可搬离(拆除的)固定资产派专人联系设备处和后保中心共同进行现场交接及鉴证。

 

 

 

 

                设备处

               201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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