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办,市司法学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4年清明节、劳动节及端午节放假安排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一)清明节:4月5日(星期六)至7日(星期一)休息3天;
(二)劳动节放假安排:5月1日(星期四)至3日(星期六)休息3天,5月4日(星期日)补上5月2日(星期五、单周)第1-8节课,4月30日(星期三)上第1-9节课;
(三)端午节放假安排:5月31日(星期六)至6月2日(星期一)休息3天。
二、有关要求
(一)学校放假期间实行全天总值班制度,中层干部(含助理)轮流值班,仍按照总值班表执行。后勤保障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和方便周到的原则,做好学校后勤服务工作,学校放假期间每天安排一辆交通车进校,承担值班人员接送任务(每天早上7:30从市司法局发车至学校,8:30由学校返回市司法局)。保卫部门要认真做好假期中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根据沪政院办字〔2007〕17号文件《关于印发新葡萄8883官网AMG领导及中层干部请销假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学校领导以及各部门副职以上党政干部在假期离开本市外出的,提前向分管校领导请假后报学校办公室备案;教职工离沪外出的,报请各部门领导同意和备案。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