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201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13-09-01浏览:3643

 

各二级学院、部门及相关教师:

上海市201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开始,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有关要求

1.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应为本市教育工作者、教育科研工作者和有志于教育科学研究的其他人士,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有关人员,能够担负起项目研究实际组织和指导者的责任。

2.重大项目鼓励跨学科、跨学校、跨部门和跨地区的联合攻关,但必须由一个单位作为牵头申报单位。鼓励联合申报单位外的相关国内外专家,以及与研究项目有关的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项目组研究工作。

3.首席专家和主要研究人员在项目研究周期内要有充足的研究时间保障。首席专家及项目组成员不能参与本次其他项目的申报。

二、资助额度

上海市201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共8项,分为长周期项目和短周期项目两类。长周期项目研究周期为三年,研究经费一般为45万,研究经费分年度下达,立项后下达2013年度经费15万元;短周期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研究经费一般为20万,立项后下达2013年度经费15万元,其余于结项后下达。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工作根据《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组织进行

2.各区县教育局所属单位申报人的项目申请书由所属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报各区县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3.项目申请书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由学校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4.项目申报人要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并确保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5.申报人需交申报书一式六份。

6.我校申请截止日期为20131121(周四)下午1500

7.附件均可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www.shmec.gov.cn)或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www.cnsaes.org)或本通知后附件下载。

联系人:储德峰,  联系电话:39225172

联系地址:求实楼205

 

附件:1.上海市201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指南

          2.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评审书

 

 

 

科研处

201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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